中新网11月25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警方公布有商罪科探员遗失子弹装备,涉事探员23日出勤期间,报称在北角警署厕格遗失斜背袋,内有6发子弹、快速上弹器、伸缩警棍及胡椒喷剂。警方24日呼吁市民提供资料,半天后有“神秘男”致电报警,终在屯门兆康街电话亭寻回物品,警方正追查是否有警员曾移动袋子。
据了解,该名“乌龙”探员年约30岁,2005年加入警队,2年前调往商罪科,现隶属讹骗组,虽未被停职,但已调离外勤工作。遗失的斜背袋约27乘21厘米,内藏6发子弹、一个连套的快速上弹器、一支连套伸缩警棍及一支连套的胡椒喷剂。
港岛总区重案组1队总督察吴卓衡表示,24日晚约7时18分,999报案热线收到一名匿名男子来电,报称在屯门兆康街电话亭发现有关物品。大批警员赶至一个电话亭,赫见遗失的斜背袋被置于一个红色胶袋内,失物齐全。警方封锁电话亭,由鉴证科人员检验,并取走听筒唾液样本及键盘指纹作进一步化验。
遗失装备事发于23日,警方发言人表示,涉事人员当时参与一宗洗黑钱的拘捕及搜查行动,故配备枪械及弹药等装备。消息人士透露,23日商罪科人员从湾仔总部出发,在北角拘捕疑犯后押返北角警署,其后再到元朗区搜屋,然后再返回北角警署,该人员经过“长途跋涉”后,才发现遗失了放有子弹装备的斜背袋,遍寻不获后向上级报告。
警方24日发新闻稿,强调高度重视案件,已交港岛总区重案组调查,并派员到北角及元朗区搜查,如发现有警员违规,会考虑纪律聆讯。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涂谨申指出,警方公布初期要求市民协助搜寻,却没公布详情,做法有改善空间,“最重要是尽快寻回子弹,问责或处罚是其次,所以公布愈多愈好”。
警方提醒市民,根据《火器及弹药条例》,任何人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判罚10万元(港币)及监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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