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深圳12月5日电 (索有为 程景伟 粤水轩)粤港供水第十四次工作会议5日在深圳举行,粤港双方商定并签署2012至2014年的未来三年对港供水协议。
广东省水利厅厅长黄柏青和香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分别代表广东省政府、香港特区政府签署了《关于从东江取水供给香港的协议》。
黄柏青指出,近年来,在粤港双方共同努力下,粤港供水合作顺利开展,特别是东江流域的水资源保护和优化配置不断得以强化。法规体系更完善,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调度管理实现一体化,跨行政区河流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黄柏青称,根据粤港双方新签署的供水协议,为维持好现有供港水质,广东将以东江流域为试点,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加快推进珠三角“西水东调”工程建设,作为对港供水的应急备用水源,提高对港供水的安全保障程度;抓紧试行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供水调度方案,使东江流域水量调度常态化,应对可能发生的连续枯水年;推进东江流域水资源水量水质监控系统建设;加强东深供水工程管理,修订《广东省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办法》等。
林郑月娥表示,东深供水工程每年对港供水占香港用水量的七到八成,东江水对香港居民极为重要。广东重视东江水的保护,通过立法及科学管理,改善省内各地的水环境,确保供港东江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她代表香港市民向广东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并希望双方继续加强合作,加大控制污染力度,使东江水质不断提升,确保对港供水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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