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计划怎炼成?
“老”获新“生” 创多赢保护模式
香港是一个发展的城市,龙炳颐认为,光保护老建筑没有用,需要找一个新的用途。活化计划就是为老建筑注入新生命的创新模式。
他介绍说,“活化计划”在运作模式上并非单纯的依靠政府行为或者干脆交给市场运作,它采用政府与非政府机构共同合作的模式,并在其中加大公众参与的力度,是一种名副其实的“伙伴”式的运作方式。
首先,香港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会公开推出备活化的历史建筑的名单,向社会公开寻求合作机构。社会机构在申请时可自由选择活化对象以及自行构思服务运营模式,并提交申请书。在申请书中,需要对就如何以社会企业形式使用上述建筑物,以提供服务或营运业务递交建议书,详细说明如何保存有关的历史建筑,并有效发挥其历史价值;就财务可行性而言,社会企业可如何营运;以及如何令小区受惠等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其次,通过已成立的由政府和非政府专家组成的活化历史建筑咨询委员会负责审议建议书以及就相关事宜提供意见。如某社会机构能申请成功,则可以获得该历史建筑一段时期内的租赁经营权。而且,该机构还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咨询服务和资金资助,服务范畴涵盖文物保护、土地用途和规划、楼宇建设等。租赁期满后,专门的咨询委员会将对租赁期内的活化效果进行评估,以决定后续的合作事宜。
龙炳颐指出,在特区政府及专业人士的监督之下,将历史建筑交予社会机构运营,既能减轻政府负担,又能有效的保证历史建筑在运营过程中其历史文化价值不被破坏,同时还能提高公众对于历史建筑保护与更新的关注度,是一种多赢的历史建筑保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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