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5日表示,特区政府将全面准确地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的规定,在澳门特区基本法的框架下,从澳门的实际情况出发,以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民主进步和社会稳定为宗旨,积极稳妥地推进澳门特区政制发展。
崔世安当天出席以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为对象的政制发展座谈会时作上述表示。崔世安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澳门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附件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程序作出了解释,相关解释为澳门政制发展提供清晰而稳固的基础,也反映出澳门基本法有关政制发展深刻内涵,有利于澳门政制按照基本法的轨道健康发展。
根据相关解释规定作为启动政制发展的第一步,行政长官将就是否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规定的两个产生办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
崔世安表示,特区政府将在全面认真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更进一步集中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制发展的意见,并呼吁各选举委员通过不同渠道发表意见。
行政长官办公室顾问高展鸿表示,政制发展将成为年内特区工作的重要一部分。特区政府持续听取社会对政制发展的意见,目前已收到超过300份有关政制发展的报告书。
高展鸿强调,特区政府听取意见的渠道是全开放的,特区政府除通过座谈会听取意见外,还将以其他形式和渠道,广泛、全面收集社会意见,期望市民踊跃表达意见或建议,政府将系统整理收集所得意见,并向全国人大作出报告。(记者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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