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性罪行定罪记录查核实施 已千五人申请"良民证"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性罪行定罪记录查核”机制由去年12月起实施,迄今短短1个多月,已有近千五名市民提出申请性罪行“良民证”,他们来自不同机构如防止虐待儿童会、青协和仁爱堂等。有组织指出,签署新外判合约时会加设员工或导师必须申请查核的条款;亦有机构为免求职者却步,试用期满退回查核费予雇员。
旨在减低儿童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受性侵犯的机会,保安局去年12月1日起,以自愿形式推行的“性罪行定罪记录查核”机制,相关准雇员可往警察总部性罪行定罪查核办事处申请性罪行“良民证”,收费115元。
截至本月6日,警方已收到多达1442份申请,当中1005份查核结果,已上载至自动电话查询系统,供申请人或其准雇主查阅。目前已有申请人或其准雇主致电系统查核结果。
教育局曾强烈建议全港学校采用此机制,仁爱堂今年元旦起落实采用,会问通过面试的求职者,是否同意参与查核,一名新兼职老师已申请查核。
仁爱堂教育服务经理赵文坚指出,她们设有外判计划,交由中介公司代聘保母司机、外籍老师等,这些雇员也经常接触小朋友,但机构只能待与中介公司签署新合约时,要求对方提交证明所聘雇员具备查核数据。赵认为应落实强制执行机制,方可全面保护小朋友及青少年权益。
青协督导主任邓良顺透露,该机构限凡与18岁以下青少年有接触的员工,须申请查核,至今已有20多名应征者提出申请;至于非青协职员的自雇人士,如需教班及接触18岁以下青少年,要自费查核。
正采用机制的中华基督教会学校、防止虐待儿童会、青协等多个机构均表示,准雇员须自费申请查核。
不过,营办24间儿童之家的圣公会圣基道儿童院总干事陈王丽芬直言,查核费用和相关行政程序会令求职者却步,现正考虑2月起参与机制及更新求职表,待新雇员通过试用期后,会退还查核费用。
防止虐待儿童会总干事何爱珠亦认为,“此机制是鼓励用途,自愿性质,可以不做,相反收费会变相阻碍机构采用”。
据悉,社联正向旗下300多个儿童、青少年机构搜集意见,拟于4月向局方提交机制检讨建议。
社联总研究主任黄健伟表示,有机构质疑非正式聘请的职员例如小区保母或义工,亦常会接触小朋友,惟有关安排至今仍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