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找换店兑换到假币报警 警方“劝退”惹质疑
中新网2月27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警员处理伪钞疑案,反卷入“假调查、教违法”疑云。一名保安员上周在沙田一家找换店兑换3000元人民币,两日后身处内地始揭发夹杂4张百元伪钞,他昨带同钞票到找换店理论及报警,却被警员以无证据为由劝退。据知,有人一度疑没按程序检走伪钞检验,更“建议”事主藏起伪钞,至媒体介入查询,警方才急召事主正式开案调查“补镬”。
市民兑换人民币报称换来伪钞报警求助,警员未实时检走伪钞作证物,数小时后才召事主到警署谨慎处理。据知,由于过往常有港人在内地误堕伪钞骗局,警方将循多方面追查,会否有人在内地懵然不知被偷龙转凤,引致真钞变假钞。
上周四下午,任职保安员的姓傅男子到沙田广场一家找换店,兑换30张百元人民币,一直原封不动。至前日,他抵佛山拟要用钱时,同行一名任百货公司收银的内地女亲友,发现他手上其中四张钞票纸质异常平滑,疑属仿真度极高伪钞。傅闻悉大惊,不敢动用该迭钞票,至昨午1时许,他带同钞票到找换店理论。傅表示,店方矢口否认流出伪钞,有关交易亦无单据,只好报警。
不过,傅形容警员到场查问后,以证据不足为由,仅为他备案了事,但无检走该四张怀疑伪钞检验。傅又称,有人表明“人民币不知点验”。傅向警方求助无门,认为有人敷衍了事,转向媒体求助。
记者就傅的个案向警方查询后,晚上傅即接获警方来电邀他到警署报案室助查,并要检走该些怀疑伪钞检验,傅质疑警方“知道漏招补镬”。警方发言人证实昨接获有关报案,并已联络事主调查。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批评警员有漏招之嫌,一般不论钞票最后孰真孰假,都应即场检走交专家检验,港专家具专业知识分辨港币以外的流通货币。陆强调,任何人行使或保管伪钞,均属违反《刑事罪行条例》,最高判监14年。倘有私下劝事主藏起伪钞或拿来使用,事情相当严重,有关人员应接受口头警告,甚至内部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