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双面色魔”出狱后再犯案 法官重判入狱14年
中新网3月13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曾侵犯5名女生被判囚6年的“双面色魔”、香港速递联会前主席姜振强,前年出狱后再犯案。有偷窥癖的他称因为“无法自制”,在土瓜湾旧楼先后非礼13和17岁的校服女生。法官昨判决时指被告屡次犯案,属危险人物,重判他入狱14年。
案发于2010年10月和去年5月,被告先后尾随两名女生放学回家,在大厦内从后箍颈,拖女生到后楼梯猥亵,更作势要殴打事主,令对方不敢呼救。接着被告把整个过程拍摄下来,威胁把片段放上网。被告曾向17岁女生称﹕“不舍得你,爱上了你。”
两名女生事后均出现失眠及焦虑,其中一人不敢独自回家,情绪暴躁但拒绝接受治疗。
早前索取的心理报告指出,被告重犯风险高,对社会构成危险,须接受辅导,但对于他是否真心愿意改过存疑。
辩方求情时称,被告自小缺乏家庭温暖,遭母亲虐待,令他宣泄情绪有困难,每遇上压力和挫折,便以性发泄。他强调被告欠缺自制能力,但非处心积虑犯案。被告撰写的求情信亦承认行为令人齿冷,想不出任何求情因素。
暂委法官李瀚良指出,被告曾因子度侵犯女性被判监,出狱后又接连犯案。报告亦显示被告自知有犯罪意图,而非如辩方所指“不能自制”,法官建议被告在狱中接受心理辅导。
被告曾有8次案底,其中5项发生在1999至2005年间,被告分别在尖沙嘴、北角的商厦后楼梯和女厕侵犯5名少女,涉及强奸、非礼等,06年被判监。被告前年2月刑满获释,同年再干犯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