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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消委会提醒:买电子产品宜货比三家

2012年03月15日 19: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澳门3月15日电 (记者 龙土有) 3月15日是世界消费者权益日。澳门消费者委员会执委会主席黄翰宁提醒广大消费者,电子产品向来是消费者投诉较多的项目,消费者在澳门购买电子产品,可通过官方网站了解产品详情,货比三家,再往店铺购买。

  适逢世界消费者权益日,澳门消费者委员会与法务局等开展消费争议仲裁制度普法系列活动,通过举办园游会和网上问答游戏,推广仲裁中心服务成效。黄翰宁介绍,仲裁中心成立至今,共接到消费者报案400多宗,今年已跟进30宗,反映消费者乐于通过消委会这个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黄翰宁还透露,由于澳门电子产品价格较内地便宜,凡到澳门的内地游客,都喜欢选择购买数码摄影器材、流动通讯器材、计算机等电子产品。而电子产品向来是消费者投诉较多的项目,有不良经营者在消费者要求购买某型号产品时,却向其大力推介另一型号产品,而所推介之产品一般是旧款或已经停产的型号,而且其售价也比消费者所要购买的产品高出很多。

  澳门消委会于今年2月,曾与内地消委会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澳门购买电子产品要选择良好商家。

  黄翰宁以手提电话为例,指科技日新月异,消费者不应盲目“跟风”购买,以免误用数据传输等功能造成不必要损失。他建议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时,宜先通过官方网站了解产品详情,货比三家,再往店铺购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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