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报资产被指“藐视法庭” 陈振聪或面临判监(图)
中新网3月1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商人陈振聪未有遵照法庭命令,于指定期限向法庭披露名下每项超过10万元资产,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临时遗产管理人昨入禀香港高院,要求法庭直接判处陈“藐视法庭”罪名。陈振聪有可能面临“坐牢”或罚款的刑罚。
报道称,此次要求法庭直接判陈振聪“藐视法庭”罪成的申请人,为龚如心临时遗产管理人德勤会计师行合伙人劳建青及黎嘉恩,昨在传票中指出,陈振聪于争产案败诉后,须负担龚如心临时遗产管理人一方合共1.3亿余元的讼费,遗产管理人恐怕陈“走数”,于去年12月 21日,单方面成功向高院法官潘兆初取得“临时禁制令”,冻结陈振聪名下等同要支付讼费的1.3亿元的资产,并下令陈须向遗产管理人及法庭披露名下任何超过10万元的资产,无论是香港或于海外,或个人或联名或公司的资产。
该临时禁制令于同月30日在高院展开聆讯,结果主审女法官欧阳贵如正式颁下禁制令,冻结陈1.3亿元资产,并下令他须于本年1月13日下午4时前,以书面形式揭露资产清单。但陈振聪未有履行法庭命令,反于今年2月9日向法庭申请“解除禁制令”,但遭潘官拒绝,但仍批准他延期至2月23日才披露资产。
遗产管理人指,陈振聪截至2月23日依然未有遵照法庭指令,并于3月2日再向潘官申请延期,潘官认为陈振聪诚信低,有严重财政压力,对官司采“拖字诀”,乃拒绝陈再延期。同日稍后潘官在内庭应临时遗产管理人的申请,批出申请“藐视法庭”的许可令,临时遗产管理人见陈振聪拖延至今仍未肯遵照法庭命令,披露名下所有超过10万元的资产,乃入禀要求法庭直接判陈振聪“藐视法庭”有罪,对陈作出刑罚,及要求陈须为今次官司,申请支付惩罚性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