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聪申请停审造假案 指解封遗嘱验后已变形
中新网3月27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涉伪造已故香港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嘱的商人陈振聪,昨天(26日)由太太陪同再到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代表陈振聪的资深大律师胡汉清向法庭提出申请永久终止聆讯,指涉案遗嘱在控方进行检验后已“变形”,有关的检验又不准许辩方专家在场监验,对陈振聪一方并不公平。
裁判官要求陈振聪3周内提交理据及书面申请予法庭和控方,陈振聪获准继续保释,案件安排于5月14日至6月22日进行初级侦讯。
据报道,51岁的陈振聪去年5月被控各一项伪造及使用虚假文书罪名。控罪指,他在2002年7月28日至2007年11月16日期间,制造一份日期是2006年10月16日签署的虚假龚如心遗嘱,及约于2007年11月16日使用该份虚假遗嘱。控方表示将转换检控官,会在海外另外聘请律师处理案件的初级侦讯。
陈振聪的代表资深大律师胡汉清昨表示,涉案遗嘱原未被进行基因或化学等测试,然控方向法庭申请“解封”遗嘱检验后,发现化验时使用的一些化学溶剂等导致遗嘱变色及有所损毁;且控方当时不容许辩方专家“监场”,对陈振聪而言并不公平。
胡汉清表示,除遗嘱签名等受争议外,也希望控方能提供涉案遗嘱中一间律师行印章的相关资料,并就此欲向法庭申请另安排提讯日作审前复核。
控方则表示,未能掌握辩方申请终止聆讯的理据,且认为此项申请应在法庭审讯时才作出;控方亦未得悉辩方会依赖什么证人,未能就辩方的申请作出回应。控方又透露,侦讯时的控方证人包括曾在前遗产争夺案中作供的7名人士,及3名专家等。
主任裁判官杜戴维听过双方陈词后,命令辩方须就其永久终止聆讯的申请于4月16日前向控方提交书面陈词,而控方亦须于4月30日就辩方陈词作出回应,让法庭于初级侦讯开审前处理有关申请,并着辩方须向控方提交证人列表。杜戴维又认为不须再另定一天提讯日,着辩方先向控方自行索取有关遗嘱印章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