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艺员家中全裸、亲热 港两周刊被裁侵犯私隐
视频:狗仔被裁侵犯私隐曾志伟率众艺人向偷拍说不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香港3月28日电(记者 谭休伊)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28日裁定,两本同一报系的周刊以长焦镜头等偷拍3名艺人在家中私人活动,严重侵犯私隐,违反法例。无线电视(TVB)于当日下午举行记者会,去年在家中被偷拍全裸照片的艺员黄宗泽、在家中亲热被偷拍的王浩信,将在无线(TVB)制作资源部总监乐易玲陪同下出席,回应事件。
香港去年接连发生艺人在家遭偷拍事件,TVB当红小生黄宗泽被周刊狗仔队拍下在家中“全裸”,并刊于封面,陈自瑶和王浩信则被偷拍在室内亲热,陈自瑶事发后觉得自己“像被人强奸”,他们于去年中在乐易玲陪同下,到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递交投诉信,录口供。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蒋任宏28日发表两份调查报告,指两宗调查所涉及的3名投诉人均为电视艺人,周刊的拍摄并不涉及公众利益,构成以不公平的方式收集个人资料,违反了《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关于保障资料的规定。
案情指,相关周刊偷拍了艺人甲在家中全身赤裸的照片,艺人乙和艺人丙在家中亲密行为的照片。蒋任宏表示,他们调查后,认为两份杂志严重侵犯个人私隐,而两份杂志均辩称,因艺人否认同居,事件涉及公众利益,所以需向公众披露照片及文字。蒋任宏表示,公众利益不同于公众好奇心或兴趣,是否同居属个人敏感的资料,并无责任向他人透露。此外,案中没有证据显示这些艺人曾主动或高调地谈及同居行为,他们只是在记者追问时才回应同居一事,并不是藉此增加其知名度。蒋任宏指出,艺人对其私隐有合理期望,在这两宗个案中,由于这些艺人身处于景观开扬的家中,因此合理地对私隐有较高的期望,不会合理预期有人从远处使用特别的摄影装置,拍摄其赤裸的照片或家中亲密举动。
无线电视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表示欢迎私隐专员的裁决,认为有助保障艺人的私人生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