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鞋王”不满“三姨太”移情 追讨四物业
中新网4月18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身家超过20亿元、曾获颁“世界杰出华人奖”的“鞋王”邓剑群,2009年因不满三姨太李姿霆(Karen)移情“香港先生”黄长发,向李追讨4个现值近2800万的物业,案件16日开审。
邓剑群出庭时表示,跟李交往期间,只赠送了价值700多万元(港元,下同)的珠宝及款项,认为起初跟她的关系不稳,不会贸然送她物业;李姿霆反驳称,他们当时爱得火热,相识10天便发展亲密关系。
两人传闻于2002年3月成为情侣,2个月后,邓开始每月给李家用,为掩人耳目,李成为邓其中一间投资公司的经理。翌年,邓以李的名义斥资172万元买下大角咀港湾豪庭单位“金屋藏娇”;但邓强调物业并非馈赠,更透露李入住不久即告流产。
同年李姿霆再次怀孕,邓遂斥资613万元买入西贡匡湖居,让李生育后跟婴儿入住,但馈赠的附带条件是李必须对邓忠贞,忠于两人关系。
邓之后分别于2004年3月及5月买下另外两处单位,并将其中三处出租,以补贴按揭供款。两人交往期间,邓供称曾赠送价值310万元的珠宝及名表,及共420万元的支票金额。
李姿霆于2009年与港男黄长发传出绯闻,“鞋王”代表律师陈锦泉表示有关报道令邓十分尴尬,而半岛豪庭及卓能中心更是借钱购买的,李只是以信托形式管有;随后,李私下卖出港湾豪庭,因此追讨3处物业之余,也须李赔偿卖出港湾豪庭的款项。
辩方大状刘碧莹则指,两人于02年初相识便打得火热,邓因深爱李便送赠上述物业,当中卓能中心便是因为庆祝女儿的出生而送予她。相关案件目前仍在审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