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请辞全国政协常委委员职务获准
中新社北京6月21日电 (记者 邢利宇)中国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1日通过“关于接受梁振英请求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的决定”。
决定中说,梁振英委员提出,为专注做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工作,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政协章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同意接受梁振英委员的请求。
梁振英,1954年8月生于香港,祖籍山东威海。2012年3月25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为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