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双方将继续推动两地知识产权合作
中新社香港7月19日电(记者 赵建华)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19日在香港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专责小组同意继续推动粤港知识产权合作与发展,以增强两地的经济实力、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2012至2013年度合作计划包括,继续推动粤港知识产权贸易、为两地企业举办知识产权研讨会和交流活动,继续鼓励在粤港资企业申请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为两地执法人员举办知识产权专题活动。
19日在香港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香港特区知识产权署署长张锦辉表示,在粤港双方共同努力下,去年各个项目已顺利完成。粤港双方共同推动发展知识产权贸易这一崭新领域,相关合作项目包括举办粤港知识产权与中小企业发展研讨会、增强粤港澳知识产权资料库中有关两地知识产权贸易及执法的资讯。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陶凯元表示,粤港双方的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合作层次不断提升。2012至2013年,双方将进一步完善现有合作机制,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计划开展一系列新的合作项目,主要包括加强商标品牌建设交流合作,举办粤港两地执法人员交流活动和打击跨境网路侵权执法交流活动等。
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于2003年8月第六次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后成立,旨在加强粤港两地在知识产权不同范畴的交流和合作,包括推广和教育、培训、执法、调查研究及资讯发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