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聪欠讼费6物业遭钉契 管理人称其有更多物业
中新网7月21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拖欠龚如心遗产管理人讼费共1.6亿元的商人陈振聪,因尚欠数千万元“未找数”,再遭遗产管理人一方申请将其2个物业钉契,包括将军澳富丽花园单位及麦当劳道威豪阁车位。陈一方透露贷款即将落实,认为毋须钉契并申请将案押后,惟遭法官拒绝。连同法庭较早前的颁令,现时陈共有6个物业已被钉契。
已故华懋集团前主席龚如心的争产案审结后,法庭判终极败诉的陈振聪,须支付遗产管理人讼费,据悉现时陈尚拖欠数千万元。聆案官本已经于上月20日应遗产管理人的申请,就富丽花园单位及威豪阁车位颁下临时钉契命令,遗产管理人昨进一步要求聆案官将命令改为最终命令。
陈振聪的大律师要求将案押后4星期,让陈有多点时间申请贷款,又指陈与第三方的贷款协议有望即将落实,显示陈的确有计划还债,而且取得贷款的时间比遗产管理人执行钉契命令变卖物业偿债会更快。
大律师又表示,陈已经偿还遗产管理人的部分讼费,如果全部6个物业被钉契,套现后得出的总金额仍未够偿还余额,亦及不上陈将会取得的贷款数目。此外,遗产管理人因为案件押后而引致的损失,仍可以金钱作弥补。
遗产管理人:陈有更多物业
遗产管理人则指陈已非第一次声称可以借钱偿还讼费,而即使法庭下令钉契,亦不会影响陈取得贷款的能力,因为陈有更加值钱的物业可以作为借钱的筹码。遗产管理人已将聆讯通知陈的其它债主,包括华懋慈善基金、税局,以及律政司,全部均对钉契的申请表示中立。
聆案官罗雪梅听罢双方陈词后,不接纳陈振聪一方的理据,认为陈单单向法庭呈交一封信件,声称即将与第三者签订贷款协议,并非足够理据,又指钉契不会阻挠陈向第三者取得贷款以支付讼费,因此拒绝陈的押后申请,将临时钉契命令颁布为最终命令。
官:凭陈一封信理据不足
陈振聪今年5月初向法庭披露名下资产清单,声称目前资产仅余7.3亿元,当中只有新加坡银行存款约2500万港元的流动现金,其余为本港物业共6个,分别是陈与妻子谭妙清以及胞弟振鸿联名,另加拿大一个价值7000万港元的物业,而单是位于中半山楠桦居市值已达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