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港人遗失身份证 遭一对男女盗用3.8万元购物
中新网11月8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4名港人遗失身份证后被一对男女偷去盗用,不但用作申请信用卡、开银行户口、购物,甚至几乎“注册”做公司股东,警方后来拘捕一对男女,2人昨(7日)在区院承认欺诈等罪名。
据报道,事情源于香港一位刘先生自2006年报失身份证后,去年登记领取政府派发的6000元时,才获告知款项已被领走。警方追查下发现有人利用刘的身份,申请了6个银行户口及2张信用卡。
两名被告丁振邦(43岁)及冯宝怡(34岁)分别报称水货客及兼职售货员,丁承认在2011年10月13日至2012年1月10日间,管有或使用共3人身份证,及管有银行卡、载有薪金通知书副本的USB存储器等假文书;冯则承认在2011年11月15日至12月1日间,使用2人身份证,及5度以欺骗手段取得iPhone、笔记型计算机及首饰等总值3.8万元(港元)的货品。
丁振邦于今年1月10日在观塘邮政局被预先在场监视的警方拘捕,他警诫下称是受托取邮件,事后会获得报酬。冯宝怡则于去年12月8日,在旺角街头与其中一名受骗卖家相遇,冯最终被捕;警方在冯身上搜出6张他人的身份证副本、信用卡申请表等。
辩方为两被告求情时均指出,两人受水货客友人指使下,完成对方给予两人的“任务”,对事件内情所知不多。此外,冯宝怡渴望交朋友,故难以对友人的请求说不;辩方又引述冯胞姊的求情信,形容被告“simple and naive(简单和幼稚)”,但经此事后,日后会慎交朋友。
丁振邦通过辩方称,案发后丁妻带同8岁儿子离婚出走,至今未有消息。他希望能尽快重投社会,寻找妻儿。案件押后至本月21日判刑,其间2人还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