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放宽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限制
中新社广州11月13日电 (刘烨 刘新金 叶华新)广州市工商局13日发布消息称,自2013年1月1日起,广州将取消港澳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人数及经营面积限制,并对其在穗经营范围进一步放宽。
广州市工商局日前接到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放宽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从业人员及营业面积等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该市将从2013年1月1日起,对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进一步放宽,增加贸易与经纪代理、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公司礼仪服务、个人商务服务等行业。
此外,对原来规定香港居民前来广州市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要求的身份核证,此次也一并取消,只需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及有效入境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复印件。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2年3月,广东省实有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达3980户,户数占全国的七成以上,资金数额达2.72亿元人民币。广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利好措施的出台将鼓励更多港澳居民来内地创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