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广州办个体将不限人数面积
2012年11月14日 10:0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自2013年1月1日起,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简称港澳居民)在广州市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将进一步放宽,同时取消了从业人员人数和经营面积限制。这是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工商局获得的消息。
广州市工商局日前接到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放宽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从业人员及营业面积等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自2013年1月1日起,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广州市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将进一步放宽,增加了贸易与经纪代理、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公司礼仪服务、个人商务服务等行业,同时还取消了从业人员人数和经营面积限制。
对原来规定香港居民前来广州市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要求的身份核证,这次也一并取消,只需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及有效入境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复印件。
广州市工商局负责人称,取消从业人员和经营场所的限制和放宽经营范围的举措,将鼓励更多的港澳居民来内地创业。(记者刘冉冉 通讯员刘新金、叶华新)
【编辑: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