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寻人大解释居港权 各界赞同有助解决"双非"
中新社香港12月13日电 (记者 周志彬)香港特区律政司13日表示,就外佣居港权案提请终审法院,寻求人大常委会澄清1999年居留权案的法律问题。香港各界赞同有助解决外佣及双非(夫妇皆非港人)婴儿居港权问题。
香港第一大政党、民建联主席谭耀宗对中新社记者表示,有关做法合情合法合理,有助解决港人关注的双非问题。
谭耀宗表示,终审法院正处理外佣居港权案,现时由律政司经终院向人大常委会寻求澄清,在时间上是适合。他说,1996年特区筹备委员会就《基本法》第24条关于香港居民身份有清晰的定义,当时筹委会的原意是,外佣及中国公民在港所生子女都没有居港权,但在2001年终院处理庄丰源一案,没有考虑到筹委会的意见。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对律政司提请终审法院寻求人大澄清的做法表示支持及欢迎。她说有关做法是依法律程序,尝试解决外佣和双非婴儿居港权问题,她认为不会破坏法治和司法独立,但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因此不作详细评论。
香港两大律师公会之一的律师会会长叶礼德表示,外佣居港权案的诉讼双方都有权向法庭提出意见,法庭会根据案情需要处理,他不认为律政司今次做法会影响司法独立。另一律师公会、大律师公会主席林孟达就指,法庭尚未了解详细的理据,现时不宜评论。
在庄丰源案期间任香港保安局局长、现任新民党主席的叶刘淑仪认为,终审法院应就居留权问题寻求人大常委会澄清。她指居港权争议已引致不少官司,如果接纳1996年筹委会意见,将可减少很多诉讼。她指出,审理庄丰源案时,香港回归不久,终审法院对内地体制认识不深,现时可能有新体会,不觉得特区政府是向法院施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