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岛海难续调查:“南丫四”船长爆港灯违例
资料图:2012年10月2日,往来南丫岛榕树湾的消防船只。10月1日晚,香港南丫岛对开海面发生一宗撞船事故,涉及两艘载客船只。事故造成三十余人死亡。目前救援工作依然在紧张进行中。沉船现场,多部门密切合作投入救援。中新社发 任海霞 摄
中新网2月20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南丫岛撞船事故调查委员会第36日研讯,“南丫四号”船长周志伟继续作供。周志伟透露,事发当晚,港灯没有按规定安排4名合资格船员在“南丫四号”上当值,只是安排一名没有受训的康乐组职员充当第4名船员,违反法定要求,自己曾多次向管理层要求增加人手,但不受理。
周志伟表示,事发当晚能见度良好,只需要目视航行,但会受到其它船只的灯光影响。他承认,两船相距一海浬时,他没有采取任何行动避免碰撞,因为惯常的做法是相距约0.3海浬时,才采取行动。但是,当看见“海泰号”时,两船的距离已接近得不寻常,“南丫四号”曾发出响号并右转,若双方都依照国际规例把船向右转,应该可以避免发生意外。
委员会主席伦明高及委员会律师石永泰均质疑,周志伟之前的口供没有提及在雷达中看见“海泰号”,其后上庭才提出最先在雷达见到“海泰号”,两船当时相距不足一海浬。周志伟回答,自己忘记提及。
当伦明高追问为何忘记这么重要的事情,周志伟响应不知道怎样解释。周志伟补充,事发时驾驶舱只得自己一个人,而雷达在驾驶舱右侧,驾驶时难以监察雷达的资料,自己也没有相关的牌照,不懂从雷达上分辨船只的快慢,曾向管理层提出接受训练使用雷达的要求。
对于委员会质疑船上没有按规定安排4名合资格船员当值,周志伟表示,事发当晚,连同自己只得3名受训的船员,港灯公司只安排一名没有受训的康乐组职员充当第4名船员,自己曾多次向管理层要求增加人手,但没有得到相关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