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四罐奶米粉出关被扣 内地游客表示暂未得到答复
中新网南京3月19日电 (盛捷 葛勇)香港奶粉限购令闹得沸沸扬扬,15日南京的一位黄小姐将在香港出关时携带了四罐奶米粉,被香港扣留一事在微博上发出,引起了网友的热议。19日,黄小姐提及香港被扣一事觉得很委屈,虽然部分媒体得到香港海关的回应称此事不受规管,但是黄小姐表示自己暂时还未得到香港海关的答复。
当记者见到黄小姐时,她正在一家中餐馆吃着午饭,说到此事,她略显哽咽。黄小姐讲述,在进港前她特意咨询了海关人员,工作人员告诉她奶粉是限制的,婴儿米粉是不限制范围。在得到认可后她才购买了四盒米粉,但是所购买的包装上多了个“奶”字,自己并没在意。3月15日傍晚,黄小姐在香港出关时多携带了四罐奶米粉,被香港落马洲海关扣留,只因为她所购买的食品包装上多了个“奶”字,总重量超出规定。在交了1000港币后,黄小姐才把自己给保释了出来。
“没有人听说过‘奶米粉’三个字,只知道米粉就是米粉嘛。尽管它是奶米粉,但是它冲出来是糊状的,但是那个条例里头写的是,就是类似于奶的东西,糊状跟奶的东西肯定不是一样”,说到这些,黄小姐脸上充满了疑惑和委屈。正是因为委屈,她便在微博上发了求救。
“自16日回到南京一直没有心情吃上顿饭。如果事情过去就会好了,以后出去购物旅游时还是多留点心啊”,黄小姐无奈地说。
黄小姐表示,在媒体的大量报道后,香港海关称她所携带奶米粉事件不受《修订规例》规管,但是自己仍然一直没有得到香港方面的答复。
黄小姐透露,4月16日她会和家人一起前去香港。除了例行庭审之外,一定要为此事讨一个说法是最大的心愿。
今年3月1日,香港《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开始实行。该规例规定,任何人士除非获发出口许可证,否则不可从香港输出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奶粉;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为容许私人用途,离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随身行李中,携带总净重不超过1.8公斤(约两罐)的奶粉。据当地媒体报道,黄小姐是在“限奶令”实施后,内地公开“叫屈”的“违法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