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修订《商品说明条例》 饭店不提茶水费恐“踩雷”
中新网7月15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新修订的《商品说明条例》针对6种不良营商手法,其中以“误导性遗漏”最普遍,即商户未能就产品向消费者提供充分的重要数据,足以影响消费者决定。但何谓“重要数据”?倘食肆按人头收茶芥费但餐牌只字不提,饭前小吃如酸菜、花生未经食客同意便奉上兼收费,即使十元八块(港币 下同)一小碟加加埋埋随时贵过一碟主菜,这些又算否“重要数据”?饮食业界称,为免“误触地雷”犯法,他们会清楚列明所有收费,避免引起争拗。
倡列明“所有”收费免生误会
香港消委会去年接到有21宗涉及花生等饭前小吃投诉,今年截至6月就收到6宗,有投诉人不满光顾火锅店的任食火锅,并加钱“任饮汽水”,埋单时却被迫付茶芥费;亦有投诉人表示,即使向食肆表明不要饭前小吃,侍应称“不吃也要收费”。餐务管理协会主席杨位醒接受记者查询时表示,由于修订后的《不良营商条例》生效在即,为免“误触地雷”犯法,他们会特地提醒所有同行有关的注意事项。他表示,由于餐饮业同样是服务行业之一,新例下不能“置身事外”,届时希望同行经提醒后,可以尽快在餐牌上清楚列明“所有”收费,避免与客人在结账时产生误会。
不过,他承认在新修订生效后,业界营运或会面对困难,因现有营运方式维持已久,一时难改,希望港府能考虑业界难处,特设“缓冲期”予部分有需要的食肆。
(茶芥费:茶芥是茶和芥末的合称。茶芥是专指香港一般餐馆、酒楼内供应给客人的茶和各种调味品、酱菜、炒花生、小食、湿纸巾等。茶指茶位钱,有些会视乎客人喝什么茶叶而收费,有些就划一收费。但由于竞争激烈,有酒楼已经免收茶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