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务局长苏锦梁:亚视不依指示可被吊销牌照
中新网8月26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亚视上周被通讯管理局重罚及指示,通讯局主席何沛谦25日补充,亚视可上诉,但无论上诉与否,亚视执行董事盛品儒都须于指示发出后7天内辞职;而香港商务及经济局长苏锦梁称,若亚视不履行通讯局的指示,最严重者可被吊销牌照。
香港通讯局上周五(23日)裁定,亚视投资者王征有实质控制亚视运作,违反牌照规定,禁止他再干预,但对他没有任何惩罚。目前亚视董事局内9名成员,扣除被通讯局勒令终止董事职务的执行董事盛品儒,一半为王征亲信,另一半为股东蔡衍明及查懋声的代表。
香港浸大新闻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表示,投资者在形式上不能参与公司运作,但通常能通过亲信影响董事会,当局难以监管。香港通讯局日后应全面调查持牌人有否遵守及执行应有义务,若王征继续参与决策,应采取更重罚则,如撤销牌照。
苏锦梁25日出席活动后,被连番追问王征操控亚视但未受惩罚,是否法例上有漏洞,苏锦梁说现有法例及既定程序非常完善,所以通讯局现在才可以启动机制作出指示,又称王征在亚视没有管理职位,通讯局已适当裁决。
他又指通讯局会确保王征不再实际操控亚视,已要求亚视于3个月内提交改善建议及每年提交跟进报告,若亚视没有跟从指示跟进,通讯局会适当处理,包括罚款或暂时吊销牌照,或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出撤销牌照的建议。当局现时未收到亚视的上诉申请,亦未收到亚视的续牌申请。
根据《广播条例》第31条,亚视可被吊销牌照不超过30天,而第32条规定通讯局在研讯后,可建议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撤销牌照。
盛品儒须辞职 上诉无影响
对于亚视被重罚,香港《明报》25日多次联络盛品儒,惟未获回复。香港通讯局主席何沛谦表示,亚视可循既定程序向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上诉,但无论亚视会否上诉,执行董事盛品儒都须于指示发出后7天内辞职。
香港立法会信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副主席葛佩帆认为,通讯局对亚视的裁决合理,相信通讯局暂不采取最严厉的惩罚,是考虑到对员工及对社会有很大影响,故给予时间让亚视纠正,她将在10月复会后要求开会讨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