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办官员批英国干涉香港内政 形容为蚍蜉撼树
中新网9月25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国务大臣施维尔早前在香港报章发表文章,公然称英国准备为香港普选“提供任何支持”,香港社会各界均批评英国是明目张胆地要干预中国内政。中联办宣传文体部部长郝铁川24日在香港《新报》撰文称“施维尔先生,你在港媒发表一篇文章,能刮多大风浪?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香港《新报》24日刊出郝铁川以《同英国反中乱港势力的斗争将长期不止》为题的文章,指施维尔公开表示要插手香港普选事务,“这对熟悉一点英国殖民历史的人们来说,丝毫不感意外。英国在撤出任何一个殖民地之前都会捣乱一番,这已是世人皆知的事情;撤出之后还会伺机干预一下,也不是什么稀罕之事。在这些方面,他们会言而无信,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只要回顾一下《中英联合声明》签订前后的一些事情,人们就可明白这一点”。
国籍法交下院违两国共识
郝铁川在文中指出,在1990年香港《基本法》被全国人大通过的同一天,英国政府却违反中英谈判中已经达成的共识,把《1990年英国国籍(香港)法》提交下议院讨论。这个国籍法不仅把22多万香港中国居民变成“英国公民”,还执意要在香港的关键位置上物色“英国国籍(香港)法”的“受惠人”,并且还要保留一批名额给接近1997年时“进入关键岗位的人”。
出尔反尔“人权法”图凌驾《基本法》
郝铁川说,在香港《基本法》通过并颁布的几个月后,英方不顾中方的反对和警告,在香港立法局正式提出《香港人权法案条例》。英国虽然早在1976年就签署了两个国际人权公约,但并没有在英国本土和香港搞什么“人权法案”。直到1986年,英方在交给中方关于“九七”前后政制衔接的工作档中还表示,不赞成有人提出的将一项人权法案列入《基本法》的主张。但后来英方却一反过去的做法和立场,正式提出《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并规定如果香港的其他法律与“人权法案条例”有抵触,则以后者为准,赋予其凌驾于香港《基本法》之上的地位。
彭定康推“三违反”方案反中
1992年末代总督彭定康上任伊始,就在港英政府内部做了一个“严肃的形势报告”,断言中国政府不到1997年就会垮台,以此动员政务官、公务员们跟着他一起“握烂牌,打乱仗”,摆脱中英已经达成的所有协议、谅解的束缚,企图捞回10年前英国在谈判桌上想得到却没有得到的东西。他在英国政府的支持下,悍然推出了“三违反”的“忽然”民主方案,公然和中国政府对抗。
修例削弱特区政府管治权
郝铁川指出,1994年以来,英国秉承她撤出殖民地时的一贯做法,在撤出香港之前,最大限度地保留她在香港的利益和影响,并试图给未来的特区政府和中国制造尽可能多的困难和麻烦。例如,通过对原有法例的修订,企图削弱特区政府行政管理的权力。1992年修改的《社团条例》,删去了原来规定的禁止香港社团同港外政治性社团发生联系及禁港外政治性社团在港设立分会的内容;把原来的社团注册登记制度改为“通知”制度。1994年4月修改的《公安条例》,将原来条例中关于集会游行须领牌照的规定,改为只要“通知”有关当局即可。
中方早准备好应对英国捣乱
1996年5月11日,彭定康在北美说:“英国在1997年以后仍然会过问香港事务50年,中国人如果不明白这一点,那将大错。”还说:“不要让任何人都以为,一过了1997年6月30日,英国人就会‘金盆洗手’,丢下香港不管了!”
综合这些事例,郝铁川说:“因此,一些反中乱港的英国人不会‘金盆洗手’,我们早已做好他们捣乱的准备。施维尔先生,你在港媒发表一篇文章,能刮多大风浪?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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