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业务在港十年):香港市民往返内地享便利
中新社香港11月17日电 (记者 黄旖琦)2003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香港的银行可开办个人人民币业务。自此,货币兑换、在香港的银行直接提取人民币等金融便利之门,向往返内地的香港市民打开。
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11月18日宣布,香港银行可办理四类个人人民币业务,即存款、兑换、汇款及银行卡。香港银行在2004年1月正式推出人民币个人业务,市场反应理想,其中被指定为人民币结算行的中银香港一天内已吸引一万人开设人民币户头,吸收了约一亿八千万元人民币存款。
香港个人人民币业务开展之前,香港市民若回内地消费,通常会在香港或者内地的兑换店先换人民币。但这些兑换店受到的监管没有银行严谨,市民需要支付更高成本甚至上当受骗。
根据香港2011年跨界旅运统计调查,居于香港人士往返内地及香港平均每日人次约34万。行程当中,最常见的行程目的是消闲、探望亲友及公干。在2011年的行程数目中,消闲占49%、探望亲友占22.3%,公干占16.3%。
祖籍惠州的王先生,就是其中一位。他有很多亲戚在深圳定居,因此经常往来深圳及香港。他表示,早年回去内地消费,港元很受欢迎。“坐大巴回去,一下车就很多人问你要不要兑换人民币,所以我一开始都是到深圳兑换。”
但是上得山多终遇虎,因为当时不大会分别真假人民币,王先生吃了亏。虽然数目不多,但是吸取教训,他还是找亲戚帮忙。但是总是喜欢回内地购物的他,也不想老是麻烦亲戚,所以后来个人人民币业务推出,为他带来很多便利。他不但可以在香港的银行兑换人民币,而且可以办了人民币银行卡,可以回内地刷卡购物。“不用兜里揣着一大堆现金,麻烦又心慌。”他笑了笑说。
2003年,是香港人难忘的一年。这一年,亚洲金融危机和非典冲击这个小小的地区。也是在这一年,香港和内地签订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为两地的贸易关系揭开新一页。
香港个人人民币业务,是香港离岸人民币中心的第一个脚印,方便了来往内地及香港的市民。这小小的脚印,或在2003波澜起伏的一年并不太起眼,但这却是日后香港发展人民币企业业务及金融业务的重要起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