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兆佳:应通过人大释法更清楚认识重“两制”轻“一国”对香港不利
中新社深圳11月9日电 (记者 陈小愿)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荣休教授刘兆佳9日在深圳表示,香港各界应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更清楚地认识到重“两制”轻“一国”对香港不利。
全国港澳研究会当天会同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北京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举办专题研讨会,邀请港澳和内地专家围绕人大释法、反“港独”等议题进行研讨。刘兆佳发言时作上述表示。
刘兆佳指出,大多数港人对此次人大释法表示认同,但香港的反对势力和部分法律界人士却“本能”地反对任何形式的人大释法。这些人一方面“温和地”批评“宣誓风波”涉事者,但却以似是而非的“法律”理由赞成让他们再次宣誓。这种态度是重“两制”而轻“一国”,背后是反共、亲西方、不尊重自己民族和反中央的心态。
刘兆佳认为,香港部分法律人士甚少从法律角度证明人大释法的内容和基本法的相关条文在内容上有何差异,但却武断地认定人大释法是为了达到政治目标而扭曲基本法的原意。他们没有证据证明人大释法打击了香港司法机关在香港乃至国际上的独立和威信。
刘兆佳表示,“宣誓风波”是涉及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基本法的权威和尊严以及“一国两制”的全面准确实施的重大问题,是关乎国家、民族和中央层面的重大事宜。单从立法会的议事规则、香港的地方法律、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与一些普通法的“准则”看问题不可能看清楚事态的本质和严重性。
他还指出,香港的反对派和部分法律人士把“宣誓风波”看成是香港的内部事务,这是因为他们的国家民族观念淡薄,对中央怀有逆反心态,对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漠不关心,对海内外中国人的愤慨视若无睹,对中央所要承担的保卫国家主权和安全、维护国家民族尊严和确保“一国两制”全面和准确实施的重责不予理会。
刘兆佳强调,重“两制”轻“一国”的态度对“一国两制”在香港的长期实施不利。各方应通过此次人大释法更清楚地认识到“一国”和“两制”的关系,以及中央在解决香港的难题和维护香港根本利益上不可取代的角色,从而吸取教训,让“一国两制”朝健康的方向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