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与内地专家:人大释法是香港法治的组成部分 不影响司法独立
中新社深圳11月9日电 (记者 陈小愿)多位港澳与内地专家学者9日在深圳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是香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不会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
全国港澳研究会当天会同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北京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举办专题研讨会,邀请港澳与内地专家学者,围绕反“港独”和人大释法等议题展开研讨。
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致辞时强调,人大释法是香港法治、宪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只释法,但不“司法”,我们高度尊重香港的司法独立。
王振民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此前已就香港基本法进行四次解释,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5-2016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香港司法独立程度排名全球第四,甚至高于排在第十的英国。这从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人大释法并不影响香港司法独立。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主任饶戈平发言时表示,人大释法表明中央坚持“一国两制”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坚定立场和意志,对“港独”势力发出严正警告,强调香港是中国领土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国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所谓的“港独”或“自决”。
饶戈平说,这是“一国两制”原则不可触碰的底线,有利于香港社会全面准确贯彻基本法,也是对香港法治的维护。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顾敏康教授认为,人大释法是香港法治的重要内容,特区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等都要遵守。
顾敏康强调,香港是多元社会,但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应该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无论是在立法会或在社会上,宣扬“港独”都应受到香港有关法律的处罚。
澳门大学研究生院院长莫世健认为,在“一国两制”基础上建立的香港法律体系,包含了与基本法相冲突的香港原有法律。人大释法后,如果香港现有法律或习惯做法受到冲击,那依规则自然应该修改。人大释法并不影响香港司法独立。
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欣新认为,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是中央的职责。从维护“一国”的角度看,中央有关机构是第一责任者,特区及相关公职人员是次要责任者。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不主动释法,则特区有关方面就不好执行,甚至有些公职人员可能被动卷入争议。从这个角度看,人大释法是对香港司法独立的保护。
当天的研讨会上,共有近20位专家学者发言,大家从政治、历史、法律、社会等角度分析了人大释法的必要性,及在遏制“港独”等方面的意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