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签署CEPA两项协议 系经贸合作重要里程碑
原标题:内地与香港签署CEPA两项协议 官员:两地经贸合作重要里程碑
中新社香港6月28日电(记者 李焯龙)《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的《投资协议》和《经济技术合作协议》28日在香港签署。国家商务部表示,这两个协议是CEPA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香港回归20年来内地与香港经贸合作重要的里程碑。
在签署仪式上,国家商务部副部长高燕致辞时表示,2003年,内地与香港签署了CEPA。十几年来,CEPA各项优惠措施落地有声,成效显着。CEPA是“一国两制”方针在经济领域的成功实践,深化了内地与香港的经贸合作,促进了香港经济繁荣和内地改革开放。
高燕解释,《投资协议》是CEPA的一个全新子协议,全面涵盖投资准入、投资保护和投资促进等内容,符合“一国两制”原则,对接国际规则,开放程度高,保护力度大,将为两地经贸交流与合作提供更系统性的制度化保障。
她还说,《经济技术合作协议》涵盖了对CEPA及其10个补充协议中有关经济技术合作的内容的全面梳理、更新,并根据两地经贸合作实际需要提出新的合作内容,包括为两地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而单独设立“一带一路”合作专章,以及进一步深化两地在金融、文化、中小企业合作、知识产权合作等14个重点领域的合作。
高燕指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要做好两个协议的落实工作,让业界早日受益。希望两地业界能够充分利用CEPA的政策红利,促进两地经济进一步深度融合,实现共同发展。
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致辞中表示,《投资协议》扩大了CEPA框架内有关投资的承诺,包括把投资准入开放至非服务业,同时也是内地首次以“负面清单”方式对外签署的投资协议,并设“最惠待遇”条款,确保内地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供较CEPA更优惠的待遇时,有关待遇也会自动延伸至香港。
陈茂波表示,《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将“一带一路”建设在经贸领域的合作纳入CEPA框架下,加强两地机构的合作,推动两地企业“并船出海”,携手把握国家“一带一路”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所带来的重大机遇。
陈茂波认为,这两个协议包含实质的开放承诺,符合国际水平的义务承担,也清晰列明了进一步合作的领域与方向,是CEPA发展的另一个里程碑。
陈茂波指出,今年是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CEPA推出以来所产生的巨大经济效益,说明香港成功落实并受惠于“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也充分体现了香港和内地的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升级后的CEPA将更符合两地经贸发展需要,也符合国际贸易和投资新趋势。(完)
专题:香港回归2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