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内地妻生仔贵难“翻案”
事主花费比港妇贵逾百倍,起诉受挫上诉又被驳回,扬言诉至香港终审法院
香港人的内地妻子在没有预约的情况下赴港产子,需缴纳4.8万元费用,如果有预约,也要花费3.9万港元,比香港孕妇生仔花费贵逾百倍,港人霍兆荣一气之下替内地儿媳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败诉后再诉至香港上诉庭,昨天(10日)被上诉庭驳回。霍兆荣认为不合理,或会诉至香港终审法院。香港医管局主席胡定旭表示,医管局应重新考虑类似个案的豁免机制或减免部分费用,港府相关官员表示将会研究。
“坚持上诉到终审法院”
港人霍兆荣的内地媳妇曾丽霞在2005年嫁给患有轻度弱智的27岁香港人霍春华,婚后一直持双程证在香港居住,等候单程证获批,2007年5月曾丽霞怀孕,在香港公立医院产子时,因为内地人身份而被收取了额外费用。
霍兆荣认为制度漠视家庭在香港、正等待单程证获批的准来港妇女的福利,因此提出司法复核香港医管局的有关制度,在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后败诉,再诉至上诉庭。
上诉庭昨天宣判,在长达60多页的判词中,三名法官一致认为,医管局向港人内地妻子收取较贵的分娩费用,并没有违法,因为香港不少社会福利政策的受惠人,都需要以是否香港居民作为区分,此案中的内地孕妇,虽然多次以双程证赴港,当时也正在申请单程证,但身份依然是访客,应该缴纳较高的分娩费,并不是歧视。
霍兆荣在领取判决书后,表示不满,认为港人内地妻子腹中的胎儿是香港法定永久性居民,“现在的政策是禁止港人内地妻子腹中的胎儿在香港出世,这已经犯下了巨大的法律错误,这一点我会坚持上诉到终审法院。”
跨境家庭维权组织声援
昨天,法官指出,关于对港人内地妻子产子的收费问题,医管局有酌情权,豁免还是减收分娩费,但从来都没有行使过这个酌情权,更加没有意图去行使,这一点不合法。具体到本案上诉人,连利息在内,目前共欠款15万港元。法庭要求医管局,重新就这宗个案考虑是否豁免收费。
香港医管局回应,正在详细研究有关判词,并尊重法院裁决,会按照法庭指引,研究豁免机制,并希望尽快实施,而对于此案中豁免或减免上诉人的收费,医管局也将检讨。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在公开场合也谈到,认为香港的医疗系统,尤其是产科服务,主要必定是为香港的孕妇服务,但也同情有些丈夫是香港人的内地孕妇,法庭也要求医管局考虑在哪种情况下可豁免全部或部分费用,医管局会作这方面的研究。
昨天,跨境家庭维权组织到场声援上诉家庭,并打出了“生儿育女一家事,政策失当受歧视”、“港人娶了内地妻,生儿育女被剥削”等标语,抗议医管局的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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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收费以亿计港府被抨敛财
2001年的“庄丰源案”为内地孕妇在香港生子打开了大门。庄丰源,1997年9月在香港出生,父母都是内地人,拿双城证赴港探亲期间生下了他,一直由拥有香港居留权的祖父照顾。为了帮助孙子获得居港权,庄丰源的祖父提起了诉讼。2001年,香港高等法院和香港终审法院相继裁定庄丰源胜诉,不论其父母是否已在港定居,在香港出生的孩子都享有居港权。此后,内地孕妇在港所生的将属于香港永久性居民。
2001年庄丰源案引发了内地孕妇赴港分娩潮,随后香港医管局将内地孕妇分娩收费提高,港人内地妻子分娩只需缴纳每天68元住院费的政策被取消,医管局将港人内地妻子归入内地孕妇的行列。在香港现行政策下,港人内地妻子如果在港分娩,在预约情况下需要缴纳3.9万港元,未预约需缴纳4.8万港元,比香港本地孕妇贵几万块,目的是让香港本地孕妇优先获得服务。
该项政策实施后,赴港生仔的内地人有增无减,每年达到上万人,而香港医疗结构每年收入数以亿计。香港针对内地孕妇高额收费的政策也被冠之以敛财的名声。(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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