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0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劳工处10日表示,“大学毕业生实习计划”提供约4000个名额予大学毕业生,在本地或内地的企业和机构,接受6-12个月的实习和培训,其中不超过1000个名额预留作内地实习。
劳工处表示,参与的企业机构必须为实习生制订培训计划,并在实习期内,提供适当的培训,以及安排1名富经验的员工为导师;并须承诺不会以实习生取代现有的雇员。
提供本地实习名额的机构,须向实习生支付与其职务、责任及培训内容相符的薪金,雇主可向特区政府申领每名实习生每月2000元的培训津贴。
在内地实习的毕业生,不会与提供实习岗位的企业或机构建立雇佣关系,特区政府向每名实习生发放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另视乎情况发放每月1500元的住宿津贴,并为实习生投购保险。
获接纳的实习职位由8月1日起,提供在去年或今年获12间参与的大专院校颁发全日制学士或以上学位的香港居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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