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8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27日表示,香港与澳门的历史及社会环境不同,会各自按《基本法》办事,双方只会在经济、社会及民生相互合作。
林瑞麟当天在立法会答问时表示,香港及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均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社会环境、宪制安排以及政治制度。香港与澳门一直有交流与合作,但这只是主要牵涉到经济、社会及民生方面的议题。两个特区政府是各自按照香港和澳门的《基本法》所赋予的权力来处理相互之间的合作。
另外,有议员关注特区政府有没有计划,令到行政及司法机构进一步合作和配合。林瑞麟表示,根据《基本法》,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各有它们的权责。《基本法》第二条清楚订明香港特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都会继续按照《基本法》办事。
林瑞麟强调,法治是香港重要的核心价值,特区政府一直以来的立场都是致力维持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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