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2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一名16岁中五男生跟同班女同学相恋,但涉嫌在同龄女友不情愿下,去年3个月内跟女方性交至少10次,被控一项强奸罪。案件21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4日于观塘裁判法院提讯。
现就读中五的16岁男被告,被控于去年9月至12月间,在一单位内强奸X。被告获准以现金3000元担保外出,期间不能直接或间接接触X。由于被告跟X为同班同学,裁判官再三叮嘱被告不可以直接或透过他人骚扰X。
控方庭上透露,被告跟X在案发期间为情侣关系。X于本月18日在学校一次活动中,向班主任透露遭被告强奸,班主任随后报警。警方调查后获悉,被告跟X于去年9月在X的家中首次性交,此后直至去年12月间,被告至少10次在X不自愿的情况下跟她性交,而且大部分都是在X的家中发生。
X透露虽然被告未曾向她动粗,但她每次都拒绝和尝试推开被告。被告被捕后向警方招认跟X有性关系,但是在X的同意下发生。辩方表示本案难以理解,因为被告和X两家人非常稔熟,X于去年10月直至上月期间都不时到被告家中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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