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艺人郑中基。 中新社发 蔡蔓莉 摄
中新网11月5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艺人郑中基透过汽车经纪订购价值138万元的特别版平治旅行车,因出厂年份不符而拒绝收货。郑中基找来有“内地演唱会之父”称号的“Ba叔”陈达志出面调停未果,于是向经纪兴讼,追讨16万元订金。法庭4日判郑中基败诉,须付对方堂费。郑中基事后透过经理人回应称,会与律师研究判词,不排除提出上诉。
138万买平治旅行车 付20万订金
原诉为Gabia Company Ltd,答辩人为汽车经纪黄百荣。案情指,郑中基于2004年1月以Gabia名义,透过由黄任董事的Bond Motor's Company,向德国车厂以138万港元订购2004年绿色平治E55 AMG旅行车,并先付20万元订金,最后定于2005年初交收同款的2005年版平治旅行车。
此次诉讼纠纷源于订购车辆的出厂年份上的争议。区院法官昨日颁下判词指,郑中基力指他于2004年10月就汽车买卖协议作出改动时,要求订购一辆2005年出厂的同款车,并订明于同年1月至农历年前交车。但黄百荣却称,他为郑中基订购的属“2005年款式”但于2004年出厂的同款车,且已按时交车,只是郑中基违约未有收车。
年初有同年出厂车 官指无知天真
法官指,有从海外订购汽车经验的郑中基,承认知道由汽车出厂至运送来港使用至少需时2个多月,如他相信一辆2005年在外国出厂汽车,可赶及于同年1至2月运送来港,实在“无知和天真”;反之黄的说法则十分合理。
另外,郑中基一方曾指,于2005年7月找来“Ba叔”陈达志相约与黄倾谈此次纠纷,黄当时承诺以个人名义偿还16万元订金,惟黄否认。法官在判词中表示,重点是黄根本毋须要以个人名义赔偿,且他在事件上未有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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