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珠海十一月三日电 (邓媛雯 闵剑 石振)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修订出台的《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已于十一月一日正式实施。记者三日从珠海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该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新《办法》在珠海口岸顺利实施,实现了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平稳过渡。
拱北口岸输澳蔬菜查验现场进行的随机调查结果显示,多数货主表示新办法的实施既能够保证产品质量,又方便企业经营,还便利了货物通关。
统计数据显示,新办法实施后的两天时间内,经珠海口岸供应澳门蔬菜共三百二十六点二吨,出口量相比平日略有增加,供澳蔬菜质量安全、供应稳定。
据了解,与旧办法相比,《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坚持预防为主,全过程监管;强化溯源管理;强调属地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之间的协作;加大了对企业违法处罚的力度;检验检疫机构加大对小品种蔬菜的抽样比率。
珠海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办法顺利实施,该局制定实施了多项贯彻落实措施,包括对供港澳蔬菜种植、生产加工、经营企业进行专题培训,使企业深入了解《办法》的规定,同时积极做好备案管理的衔接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备案种植基地的监管。
此外,该局在强化溯源管理的同时还强化供港澳小品种蔬菜监管。督促生产加工企业保证供港澳小品种蔬菜来源可追溯,并批批检测农残;加大对供港澳小品种蔬菜的抽检比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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