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一名古稀老妇,涉嫌无向港社署申报拥有物业,于两年内多骗取9万多元综援金,被控一项欺诈罪名,27日判刑。裁判官判刑时直言:不接纳她以余下的综援金买楼,判她入狱4个月,实时收监。
女被告吕佩瑜(74岁),早于上月初在东区裁判法院已承认一项欺诈罪名。27日通过律师求情时指,被告儿子在美国当工程师,曾每月给2000元予被告作生活费,她又领2300元综援金,每月只以1000元作生活开支,加上2003年被告购入金来大厦后即放租2700元,储有3万元,另再以金来大厦作抵押,获批出15万购买华德大厦这个物业单位。
律师又强调,被告不吃早餐,又有团体免费送饭给她才能储钱,她犯案只想赚取生活费不再领综援,也非连续犯案。被告已偿还社署9万元,现只尚欠3300多元综援金,加上被告1997年中风后行动不便才领综援,至2003年生活有改善,却没有向社署申报,并非有心犯事,又向感化官称不欲再领综援,希望轻判。
不过,裁判官并不接纳被告以余下综援款项买楼说法,质疑被告购买金来大厦的资金来源,既没有按揭,难以计算她的收入支出,来源“不清不楚”。
裁判官更指斥她自“爆出”购买华德大厦后,陆续揭发她另拥金来大厦作抵押,故将量刑起点定为1年,但考虑被告认罪、年纪老迈、无案底及已偿还款项,将刑期减至4个月,并勒令被告于9月30日前清还所有涉案的综援金。
案情指,被告于1997年申请综援时,一直只申报一个结余3000多元的银行户口,但社署2005年11月进行抽样调查时,却发现她原来尚有7个银行户口未申报,存款共达4.5万元,超出申请综援的资产上限,于是控告她一项欺诈罪名。
被告于上月21日认罪时,更自爆自己是以18万元于2003年购入位于油麻地华德大厦的物业,最近转售套现36万元。裁判官为调查其资金来源,案件两度押后,期间再揭发她拥有筲箕湾金来大厦另一住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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