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产经新闻》报道,当地时间2月10日,围绕着钓鱼岛(日本称尖阁诸岛)海域日中撞船事件,日本第11管区海上保安总部向以妨碍执行公务罪被逮捕、后因缓期起诉而被释放的中国渔船船长詹其雄提出索赔要求,日方认为,在本次冲突中日本方面两艘巡视船的修理费等共计1429万日元的损失,应由中国渔船船长承担。
日本海上保安厅称,如果中方渔船船长不予以支付的话,将考虑通过督促或法律程序来执行。不过,日本媒体认为,目前中方船长已经回国,所以,向日本方面支付赔偿的可能性极低。
海上保安罗列的索赔明细有,右舷后部破损的巡视船“水城”号的修理费为708万日元,左舷后部被冲击的巡视船“与那国”号的修理费为531万日元,两船的燃料费等为190万日元。巡视船的损伤情况经鉴定,损伤金额明确后,2月10日,第11管区以书面形式向船长寄去了信函。
去年9月7日,在钓鱼岛海域,中国渔船与日本海上保安厅“水城”号发生撞击,中国渔船船长以妨碍执行公务罪被逮捕。日本那霸地方检察院于去年9月25日将中国船长詹其雄释放。
韩国媒体也对日本向中国方面索要赔偿事件给予了关注,并以《被俄罗斯打了脸的日本向中国发泄郁愤》为题进行了报道。韩国媒体称,围绕北方领土的主权问题,受俄罗斯压迫的日本在与中国的领土纷争问题上有意增强主动性。
针对日本向中国船长提出索赔,2月12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做出严正回应。马朝旭指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日方应该深刻反省其在此事件中的行为,无权提出所谓的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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