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6日电 据外媒5日报道,夫妻离婚赔偿本为小事,但法国尼斯的51岁男子让•路易在离婚时却被判赔偿前妻1万欧元(约9万元人民币),只因他无法满足前妻的性生活要求。
判决过程中,前妻提出索赔1万欧元,因为她和前夫在“21年间几乎没有性生活”。而前夫声称自己是因为“疲倦和健康问题”才无法与妻子享受第之欢的。
而离婚案的法官认为,法国民法典第215条规定着夫妻必须“共生”,这种“共生”也意味着“性生活是婚姻组成的基石之一”。因此,对于前妻提出的赔偿要求法官予以支持。法官称:“夫妻之间的性生活是对彼此需要的一种表达方式。结婚就意味着夫妻需要共享人生,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了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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