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俄新网报道,乌克兰总检察长新闻秘书尤里•博伊琴科表示,乌克兰总检察院认为,国家安全局针对前总理季莫申科侵吞国家资金的情况进行刑事立案合法。
季莫申科触犯乌克兰刑法典第191条第5章,该条款规定最高可以判处12年有期徒刑。这里指的是季莫申科上世纪90年代中期领导的“乌克兰统一能源”公司拖欠俄罗斯国防部的4.05亿美元。
他说:“进行刑事立案绝对合法。”
季莫申科10月11日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她被指控2009年在乌克兰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与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签订天然气合同的时候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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