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侵占矿山资源
警方掌握的事实显示,吴少洪先是通过开设赌场奠定了经济基础,后通过暴力犯罪,巩固了在当地的知名度,并向经济领域渗透,入股当地采石场、染指建设工程。在此过程中,吴被团伙成员尊为“鳄鱼大哥”。
2006年初,吴少洪认为当地人胡某、高某经营的采石场有利可图,决定强行入股。被胡某拒绝后,吴少洪和李军军将其打伤逼其就范,胡、高二人被逼无奈,同意吴入股。当高将80万元设备清单交给吴少洪时,吴称只值60万元,又出资30万元强行占有50%的股份。
2006年底,高某无奈提出退股。吴少洪将采石场价值近100万的设备作价48万元,付给高50%的股权24万元。由于怕被迫害,高忍气吞声收取24万元后退出采石场。吴占有采石场全部股权后,将原有设备估值125万元,拿出40%股份转让他人。从该采石场吴共非法获利100多万元。
警方介绍,通过暴力手段或暴力威吓,吴少洪及团伙成员在当地获得了不少矿山资源和工程。
指使手下“有偿投案”
据介绍,该团伙在制造系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暴力案件时,常常是数十人组成车队,浩浩荡荡,且动辄使用枪支,并配备有防暴民警才有的防刺背心。
2008年11月,汉宜铁路汉川马口段工程上马。为垄断沙石料供应,当月6日晚10时许,吴少洪团伙众成员,蒙面持枪闯入建材老板李某家中,开枪击毁李某小车。听到枪响,李某起床,发现卧室已闯入一持枪蒙面男子,其吓得赶紧趴下,子弹从头顶飞过逃过一劫。
枪案发生后,在汉川当地引起强烈反响。为防警方查到自己头上,吴等人指使参与作案的刘伟,携枪支投案。作为“回报”,吴继续按时给其发工资。
2009年6月,团伙成员之一王成与受害人王某,为争夺马口镇八大村建房工程沙石料供应权发生冲突。当月6日晚,王成邀团伙成员及闲散人员数十人,穿戴手套和防刺背心,持枪支、砍刀等武器,窜至受害人王某家中,砍伤王某及其兄、父和另一亲属,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两人轻伤。
派出所门前劫“仇家”
警方介绍,吴涉黑团伙肆意欺压百姓,罔顾法纪,嚣张至极。
2007年9月的一天,武汉三曙街派出所通知吴少洪到派出所作周某伤害一案笔录。吴离开派出所时,发现蔡某、李某与周某在一起,心怀不满,指使手下匡奕煌,记住蔡、李二人相貌。
当日中午12时许,李某一出派出所,即被守候在门口的团伙成员蔡文爽等人挟持上车,在对其暴殴后将之丢在武汉市沿江大道。两小时后,蔡某从派出所内出来,随即被匡奕煌等人架上小车,带到武汉市龟北路派出所附近一小巷内,被人用铁榔头、砖头打伤。蔡某、李某后经鉴定为一重伤一轻伤。吴因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事后付给蔡、李二人医疗费10万余元。
2010年8月,汉川市马鞍乡鲁桥村开修公路,住在该村的包工头胡某欲参与投标。涉黑团伙成员孙志祥见有利可图,逼胡退出。当月25日,胡因未及时赶到孙处面谈,孙即邀手下持凶器,开多辆车浩浩荡荡前往胡家,砍伤胡及其妻子、哥哥。
受害群众组团旁听
前日上午8时20分许,离开庭尚有40分钟,荆州区法院内已是人头攒动,其中不少人拿着还未展开的横幅,他们大多是吴少洪团伙犯罪案件当中的受害者家属。
据了解,他们牵涉到吴少洪涉黑团伙案中的10余个受害家庭。听说将开庭审理该案,他们便在家乡商量,一定要来荆州听庭审,亲眼见证这一团伙的覆灭,并在当地制作了“荆州警方一出手,涉黑团伙无处逃”、“明镜高悬、除恶务尽”等20余条横幅,于22日提前一天赶到了荆州。他们又将横幅张挂在了荆州市市场路上,一条条横幅很是醒目。
23日下午5时许,已近天黑,庭审仍只过了一大半。这些群众又围着荆州区法院副院长黄行山,询问着审判进展。
由于该团伙被告众多,其中不少被告在庭审调查环节先是否认指控,后又在公诉人员举证环节无奈“低头”,庭审过程十分“艰苦”。整个庭审只在中午经过一个短暂的“盒饭时间”,一直持续至晚上10时许结束,持续了近13小时。法院对该案将择日宣判。(楚天金报记者卫华 特约记者董晓辰 通讯员李芳 王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