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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中韩联合执法合作成果显著 多名案犯近期被遣返 (2)

2012年02月21日 10:1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大“蛇头”潜逃10年终落网

  2011年11月22日下午5点,从韩国仁川飞往青岛的MU560航班缓缓降落,旅客们陆续走下飞机,这时一名叫“金勇南”的韩国乘客头戴鸭舌帽出现在航班的到达出口。突然,埋伏在附近的6名便衣刑警一拥而上,将猝不及防的“金勇南”抓捕归案。

  其实这个人真名叫赵勇哲,原籍辽宁丹东,是一名在逃的大“蛇头”。赵勇哲涉嫌在2001年与其他4名同伙(已全部捉拿归案)一起,先后组织260多人从丹东偷渡到韩国。在偷渡案被揭发后,随着同伙逐步落网,他携部分赃款潜逃出境。

  为了躲避法律制裁,赵勇哲试图将自己彻底“漂白”,采取更换姓名改变身份的方式在韩国“潜伏”。在案发后的10年间,赵勇哲没有回过一次国,但随着时间的流逝,麻痹大意促使其露出马脚,赵勇哲居然与家人进行联系,而该情况随即被我公安机关掌握。

  随着中韩执法合作机制的启动,根据中国公安部提供的犯罪嫌疑人个人信息,韩国警方随即找到了在韩国悠哉游哉的赵勇哲,由于赵勇哲使用假冒中国身份骗取在韩长期居留权,因此韩国出入境管理部门随即对其作出了“取消非法骗取的拘留资格,强制驱逐出境”的处理决定。与此同时,韩国有关部门将赵勇哲驱逐出境的时间和具体航班等内容通报中方,确保了犯罪嫌疑人在一周内顺利遣返并在华被捕。

  大“蛇头”赵勇哲根本不知道中韩执法合作的大网已经拉开,被遣返时故意选择从青岛入境,以为避开沈阳或许能风险小一些,没想到一踏入祖国的土地立即束手就擒。

  “清网行动”迫使逃犯自首回国

  2011年5月26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并取得强大的威慑效果,战果显赫。9月下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宣布凡是在逃犯罪人员2011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或者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等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清网行动”同样在驻外使领馆也得到宣传和贯彻。我驻韩使馆警务联络官王大鹏随即将国家有关“清网行动”期间自首宽大处理的政策在位于首尔的使馆领事部院内进行张贴,以期达到最大的宣传效果。

  多年前在吉林省汪清犯下“伤人致死案”的俞东焕,虽然在案发后几经转折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在韩长久居留权,但其内心的担心和恐惧一直挥之不去。

  俞东焕的家属在去我使馆领事处时,看到了张贴的关于“清网期间”自首从轻处理的公告。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俞东焕终于在家属陪同下于2011年12月15日主动联系到我驻韩警务联络官,申请自首回国,接受中国法律制裁。目前俞东焕已经回到国内,相关案件也在正常审理中。(本报驻首尔记者王刚)

【编辑:叶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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