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出生试管婴儿欲入美国国籍遭拒 显法规不公
中新网3月21日电 据“中央社”20日报道,出生于美国芝加哥的妇女拉维在以色列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高兴不已。然而,她前往美国驻特拉维夫大使馆为孩子申请美国公民身份时,却因孩子是试管婴儿而遭到拒绝。
报道称,大使馆职员询问拉维是否在不孕症诊所受孕,在收到肯定答复后,职员告诉拉维,她的孩子没有美国公民资格,除非她能证明胎儿的精子或卵子捐赠者拥有美国国籍。
拉维表示,“我既难堪又惊讶,我们说的是我生下的孩子,她们当然是我的孩子。”
这起事件显示出批评人士所说的美国国籍法规不公平的现象。美国公民在海外领养的孩子有资格成为美国人,且在美国境内出生的孩子,就算父母不是美国人,也是美国公民。
然而,美国公民接受精卵捐赠,以试管婴儿的方式在海外生下的孩子却不是美国人,除非其中一名捐赠者是美国人。
移民法专家指出,诊所基于保密协议,可能无法透露捐赠者的这类信息,因此捐赠者国籍往往难以证明。
新泽西一名专责生育议题的律师布里斯曼表示,“问题在于法律无法跟上生殖技术的进步。”
美国俄勒冈州波特兰一个提供卵子捐赠信息的团体Parents Via Egg Donation创办人盖特林指出,旅居海外的美国怀孕妇女“经常选择飞回美国生产,或就她们怀孕的方式向领事官员撒谎”。
美国国务院对此表示,该院只是依循适当的法律诠释,不过也正在研究是否能调整对移民与国籍法的诠释,以允许美国公民父母“在更广泛的情况下,将美国公民身份赋予以人工生殖技术在海外诞生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