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菲就黄岩岛问题打国际官司只会留笑柄
黄岩岛中菲对峙已经一个月了。
一个月来,菲律宾方面变幻花样推动事态不断升级,不但军事上强化在黄岩岛周围海域的部署,又胡搅蛮缠地提出将黄岩岛归属问题提交国际海洋法法庭仲裁,还在外交上一味强拉美国和东盟干预和介入,近日又宣布对岛屿重新命名,并声称去除岛上与中国有关的法理性标志。其间,更有菲政府高层人员不断发表措辞强烈的言论,煽动国内舆论,鼓动民众和海外侨民发起针对中国的游行示威,一再混淆是非并将事态扩大化。
中国方面则一直在保持最大程度的理性克制,反复强调通过外交协商解决当前事态的立场没有变化。中方强烈敦促菲方回到外交解决的正确轨道上来,任何使事态复杂化、扩大化的言行均无益于问题的解决。
清华大学法学院海洋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新军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菲方过分迷信造势所能带来的利益,忽视了坐下来谈判这条正道。但菲方头脑发热地“闹”过一圈之后,终将回到谈判的道路上来,只不过闹得越久、越凶,付出的代价也将越大。
虽然尴尬 美国坚持不趟浑水
菲律宾最初的强硬,首先是为迎合美国“重返亚太”的战略。
为加强与美国的军事关系,菲政界人物连日煽动国内舆论,将“威胁”之名无端强加于中国方面,一厢情愿地为配合美国“重返亚太”造势。
其次,自知军事能力落后的菲方政客,竭力要将拉当今世界头号军事大国作为其政治上侥幸渔利的虎皮。阿基诺三世上台执政后,即把战略重点转移到海上,以求在外交上、军事上得到美国的声援与支援。
然而,美国希望看到的只是适度紧张的南海局势,并由此下手其间而坐享渔人之利,但绝不是想马上在局势失控的冲突中下水插手。4月30日两国在华盛顿举行“2+2” 会谈期间,美方即表态不会“选边站队”。
至于美方承诺把今年对菲军事援助金额从1500万美元提高到3000万美元,张新军说,美国在考虑对菲增加援助的时候,毫无疑问会从其自身的国家利益出发,而与目前的黄岩岛对峙没有必然的联系。
虽然在金额上增加了一倍,但是占美国对亚太国家援助的比例还是很小的。菲参议长恩里莱事后抱怨说,美国的军援相较于美国从菲律宾攫取的“利益”而言只是“小额施舍”,这一金额(对菲律宾而言)是“侮辱”。
打国际官司 实属低级错误
关于菲方拟将黄岩岛争端告至国际海洋法法庭的问题,张新军分析说,在实体问题上,菲律宾对黄岩岛的主张完全缺乏国际法上的依据。因此,我们认为菲方是无事生非。在程序上,到目前为止,菲方采取的措施在一般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称《公约》)的争端解决程序适用上存在明显错误,而且是非常低级的错误。总体上看,菲方是在胡搅蛮缠,缺乏解决问题的诚意。
如果菲律宾打算提交的是黄岩岛的领土主权争端,那么《公约》中的司法仲裁程序(包括国际海洋法法庭)并不能管辖《公约》缔约国的该类争端。《公约》的解决争端程序很清楚:仅解决缔约国之间“有关本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 而《公约》实体规定中没有一条规范领土主权问题,岛屿主权问题和《公约》解释适用无关,缔约国不应在《公约》程序中提交。
妄言妄行 徒留国际笑柄
如果菲律宾为了达成其单方提交的目的,故意不提领土主权争端(这也是菲律宾外长罗萨里奥在4月17日做出的所谓“谦卑地邀请中国去国际海洋法法庭”所采用的策略),而将问题包装成其他性质的海洋争端,他们选择国际海洋法法庭选对了吗?
答案仍然是否定的。
菲律宾可能声称海洋管辖权属不清,将问题包装为海洋划界的争端。在这种情况下,菲律宾仍然不应提交国际海洋法法庭在内的《公约》下的司法程序。这是因为,《公约》第298条赋予缔约国权利,可以通过宣言将海洋划界争端排除出《公约》下的司法程序。
考虑到划界问题的复杂性和敏感性,依据《公约》的上述规定,中国政府已于2006年8月做出了排除该类争端的宣言。这样的情况下,作为《公约》缔约国,菲律宾应当受到该条款的约束,不能单方提交。
菲方如果有解决问题的基本诚意,实事求是看待问题的客观属性,那么就应当非常明白向国际海洋法法庭单方提交这条路是行不通的。当然,他们还可能一意孤行,将目前的对峙包装成领土和海洋划界等问题之外的其他海洋争端。但即使是这样,中方作为《公约》缔约国在没有选择国际海洋法法庭作为解决其他海洋争端的程序时,应该看作仅接受《公约》附件七规定的仲裁程序。也就是说,即使菲方完全不顾诚实信义,滥用《公约》上的程序,仍然还是没有选对程序。
张新军表示,菲方声称要打的国际官司,意图是对内对外进行造势活动。这种造势可能一时在其国内政治上获得民意支持,使相关政客捞点分。但在国际关系方面,菲方如此一番轻率举动,只能给国际社会留下笑柄。 本报记者 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