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称冲之鸟是礁不是岛 国际法重在公平合理
2008年11月,日本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简称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了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简称外大陆架)。该划界案位于日本本岛以南,部分区块依据冲之鸟礁非法主张外大陆架。2009年9月,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按照程序成立小组委员会开始审议日本划界案。日本划界案经过大陆架界限委员会从第24届会议,直到今年的第29届会议,最终完成审议。2012年5月15日,联合国网站刊登了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第29届会议主席声明,简要公布了委员会对日本划界案的审查结果和建议。
根据审议结果,日本的外大陆架已由原先提出的7个区块变成了现在4个区块,被委员会否决了3个区块,外大陆架面积也由原先的74万平方公里变成了现在的31万平方公里,被委员会否决了43万平方公里。日本划界案中涉及冲之鸟礁的有三个区块,分别是九州-帕劳洋脊南部区(KPR)、四国海盆区(SKB)、南硫磺岛区(MIT)。完全以冲之鸟礁为基点的KPR区块委员会决定不审议;MIT区块要求与冲之鸟礁200海里线脱钩,面积减少了约80%;SKB区块南部界限也要求脱离冲之鸟礁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权限。
冲之鸟礁位于北纬20度25分31秒、东经136度5分处,是一个2.5万年前形成的珊瑚礁,涨潮时只有两块礁石露出水面,总面积不足10平方米,有人形象的比喻为一张大尺寸的双人床。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21条,“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因此,中韩两国代表国际社会大多数的利益,提出冲之鸟礁不具备大陆架权利,请求委员会不要审议日本涉及冲之鸟礁的区块。中国的照会明确指出“冲之鸟礁依其自然状况,显然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经济生活。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3款,冲之鸟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更不具备主张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权利”。这一国际社会的主流观点,得到了大多数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委员的支持,委员会第29届会议经过投票表决,最终得出“对以冲之鸟礁为基点扩展的KPR区块不予审议”的结论。
同时,根据《公约》第76条规定和相关科学技术准则,SKB是依据两侧的岛屿为基点通过公式线来划定的,其中西侧以奄美海台与大东海脊上的北大东岛、冲大东岛为基点划定的,东侧是以伊豆-小笠原岛弧上的鸟岛等岛屿为基点来划定的。29届会议主席声明根本没有指出SKB是基于冲之鸟礁为基点扩展的,委员会只通过了修改后的SKB和MIT区块,修改的内容就是要求去除与冲之鸟礁相关联的所有界限点,这也说明这些区块与冲之鸟礁无关。
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将审议结果在4月26日提交给了日本,日本为什么要在委员会主席声明没公布之前,就抢先发布所谓的SKB是基于冲之鸟礁为基点扩展的外大陆架呢?实际上,日本是为了利用这个时间差,向国际社会和国内民众掩饰其外大陆架划界申请总面积被委员会砍掉43万平方公里和依据冲之鸟礁扩展大陆架未获批准的事实,是在故意混淆视听,曲解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建议的含义,为下一步继续推动冲之鸟礁200海里非法主张制造舆论。
综上所述,日本外大陆架仅仅剩下了与冲之鸟礁无关的四国海盆、南硫磺岛和冲大东海脊、小笠原海台四个区块,总面积仅31万平方公里,是原申请面积的41%。更为关键的是,委员会不认可冲之鸟礁具备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权利,进一步证明冲之鸟是太平洋中的几块礁石,而不是能供人类生存的岛屿。委员会日本案的建议也将对国际社会新一轮圈占岩礁的热潮有降温作用,有助维持公平合理的国际海洋法律秩序。(李家彪 唐 勇 方银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