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称美军政大员热衷利用海洋法公约对付中俄(2)
游说国会 利益集团尤其积极
在美国政府推动国会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背后,是美国利益集团的强力游说。这些利益集团包括军火供应商、深海开采企业、海底光缆企业,以及与国际贸易相关的企业。
美国最大的军火商之一洛克希德·马丁公司技术政策副主席沃伦对本报记者说,深海海底资源的不断被勘探,使该公司对海底资源开发的利益剧增。洛克希德·马丁公司不仅是军火制造商,还是深海资源开发企业。过去40年来,深海丰富的矿产资源为该公司从导弹到航天技术的进步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她说,洛克希德·马丁公司拥有80多项相关专利,投入了5亿美元用于相关技术研发,对美国西海岸到夏威夷的广阔海域进行过深海勘探,因此对推动该公约在国会得到批准“是认真的”。
铺设海底光缆的网络运营巨头Level 3通信公司也是批准该公约的积极支持者。该公司首席法律顾问莱恩对本报记者说,该公约为保护美国公司的海底资产、维修便利以及争端解决提供了法律保障。
美国商会副主席乔斯顿甚至把海洋称作是“未来几十年美国的新边疆”。他说,广袤的海洋不仅拥有以百亿桶计的石油和以万亿立方英尺计的天然气等能源,还拥有铜、稀土等丰富的矿产,对美国军工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他认为,如今陆地的稀土矿产探明储量的85%都在中国,美国需要海底的稀土资源。
他对别国在北极插国旗的行为非常焦虑,认为美国公司也希望投资开采那里的资源,但在美国没有加入该公约的情况下,许多公司考虑到缺乏国际法保护的巨大风险而不敢进行投资。
公约的收益要远远大过成本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迄今各项海洋法中最重要的国际公约。该公约于1982年在牙买加蒙特哥湾召开的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通过,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涵盖最广泛、内容最丰富的海洋法典。这部国际大法对国家在各海洋空间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全面、明确的规范,对建立合理、公正的国际海洋新秩序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目前世界上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60多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美国是缔约国,但至今没有批准该公约。
25年前,时任美国总统里根拒绝把该公约提交国会批准。当时美国有许多担心,包括该公约可能损害美国的主权、可能成为环保激进分子的工具、削弱美国海上军事和情报行动能力等。
虽然自克林顿以来的历届美国政府均推动国会批准该条约,但均无结果。反对该条约的美国人认为,该条约赋予国际组织在采矿方面太大权力,而且美可能被迫缴纳油气资源开发的收益等,使主权受损。
不过,这些担心如今已时过境迁。
有参议员担心:“假如批准了该公约,美国将被迫把在美国延伸大陆架生产石油和天然气的几十亿美元的使用费转交给联合国国际海底管理局,重新分配给发展中国家。这将是历史上第一次由某个国际组织(也就是联合国)拥有对美国的征税权。”
对此,希拉里表示,作为公约成员国,美国将对使用费的分发拥有否决权。况且公约的收益要远远大过成本,“美国会在广阔的新领域和资源方面争取到主权利益”。
帕内塔和邓普西都在听证会上指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会削弱美国海上军事和情报行动能力,而且还有利于保障美国的海上优势。(记者 杨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