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警方3年来接8500起腐败案指控 仅13人获刑
据英国媒体日前报道,英国警察监督机构独立警察投诉委员会(IPCC)近日发布报告指出,近年来英国警察腐败案的数量稳步增长。近三年来,英格兰和威尔士共发生逾8500起针对警察腐败的指控,但仅有13名警察被起诉判刑。
数千名警察卷入腐败案件 多被“书面警告”
报告指出,涉及警察的指控包括强奸、性侵犯、冒用企业信用卡、妨碍司法公正、提供虚假陈述、滥用警方数据库等。这些案件中大部分不是“警察同事”揭发立案,而是因公众的指控而被曝光出来的。对这些案件的处理,警方多数采取的是“内部消化”,其中最常用的便是“书面警告”。
在所有警察腐败案件中,最高职位的涉案人是一位局长,他是因为助手的“不当行为”而获罪的。
就在22日,英国《卫报》等媒体还公开了伦敦警察厅正调查的一起反腐败部门的警察涉嫌受贿并倒卖情报的案件,引起公众对警方的强烈不满。
民众质疑警察自查腐败 监督机构要求更多独立调查空间
报告同时呼吁建立更加有效的国家系统来处理针对高级官员的指控。报告指出,2008年至2011年三年间,警方记录在案的腐败案件多达8542宗,但是,其中只有837宗被提交给了IPCC。而IPCC进行独立调查的只有其中的21起案件。因此,这8500多起腐败案件中,只有少部分案件开庭审理。在IPCC独立或“协助”的调查下,总共只有18名警员被起诉,13名被认定有罪,11名警员、1名巡佐、1位警长。
由于职权范围和资源方面的限制,IPCC只能调查一小部分的案件,大量的警察涉案案件都是由警方自己的成员来调查的。对此,英国民众普遍持怀疑态度。IPCC新上任的主席欧尔斯说,“警察自己调查自己,公众对此存在疑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报告称,英内政部应考虑赋予监督机构IPCC更多的资源来进行更大范围的调查活动,更加有效地行使监督职能。
警察局称:警察腐败只是个别现象
IPCC警告称,尽管警察腐败并非“普遍存在”,然而这会“侵蚀”公众对警方的信任。
IPCC主席欧尔斯表示,“警察滥用职权、妨碍司法公正、接受盛情款待等行为破坏了民众对警方的信任。” “公共信任和人们对警察腐败的认知之间,具有强烈的联系。严肃认真处理警察腐败问题非常重要,不仅仅是因为这揭露了警察不符合职业道德的行为,更重要的是警察在公共信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对此,英国高级警官协会反腐顾问团团长、伦敦警察局副局长伯纳德·劳森表示,“从报告可以看出来,警察腐败并非是某一地方特有,也不是普遍存在。然而,一小撮的腐败分子会给每日辛勤工作保卫人民安全的警察抹黑。” (漆俊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