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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公布福岛核事故不动产赔偿标准 金额按年累计

2012年07月20日 11: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日公布福岛核事故不动产赔偿标准金额按年累计
资料图:图为日本东京电力公司拍摄的福岛第一核电站照片。

  中新网7月20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政府20日公布了福岛核事故疏散区域内的土地、住宅等不动产的赔偿标准。按照赔偿标准,疏散区域重新划定后,赔偿金额按年数累计,如果超过5年无法返家则进行全额赔偿。

  具体标准为:“居住限制区”的赔偿金额约为事故前市价的50%;“疏散指示解除准备区”将在解除前一次性赔偿约33%;“难以返回区”则进行全额赔偿。

  根据地方政府的要求,有关住宅赔偿金额的估算方法,准备了新建房屋市价及鉴定师估价等3种方式,使受灾人可从中选择最高赔偿额。

  此外,家具和电器等私人财产的赔偿金额根据家庭结构计算。以父母和2个子女组成的4人家庭为例,居住限制区和疏散指示解除准备区均赔偿约5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40.5万元)。难以返回区的赔偿金额则增加3成,约为670万日元。

【编辑:戚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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