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在钓鱼岛问题上诡辩 中国专家撰文驳斥(图)(2)
二 、其老生常谈的诡辩之二是:日本声称有中国承认钓鱼岛“属于日本”的所谓“铁证”。
《产经新闻》再度例举了1920年5月20日“中华民国”驻长崎领事冯冕对救援中国渔民给冲绳县石垣村的“感谢状”,其中提到“八重山郡尖阁列岛”。其实,这份“感谢状”根本不足为据。因为早在1895年日本便通过不平等的“马关条约”霸占了中国的台湾省,而钓鱼岛又是台湾的附属岛屿,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因此,在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期间的这种“感谢状”所述内容,早已伴随日本战败投降而失去意义。充其量它只反映出当时一些人对日本占据钓鱼岛后将其纳入冲绳县的一种认知,而根本不能用它来证明中国承认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如果日本一些人今天仍津津乐道地以此为“证据”,只能说明这些人的精神世界仍然生活在日本殖民统治台湾的时代。
必须指出的是,今天日本的冲绳县其实并非日本的固有领土。琉球王国在1879年被日本彻底吞并之前,曾有约500年历史。琉球王国共有36岛,其中从未包括钓鱼岛列岛。琉球古代权威学者程顺则1708年在《指南广义》一书中明确认定,姑米山(久米岛)为“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而钓鱼岛、黄尾鱼、赤尾屿并不在琉球境内。如今日本政府却一口咬定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然而,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既然原为琉球国的冲绳都不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把本不属于琉球国钓鱼岛硬说成是日本的固有领土,这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不容否认的是,琉球王国的国史其实就是一部因中国而兴、因日本而亡的历史。明朝洪武五年(1372年),明帝朱元璋派杨载前往琉球国册封琉球国王察度登基。同年,察度派其弟泰期随同杨载到中国朝贡。中琉由此建立起册封国与朝贡藩属国之间的关系,其基本前提就是双方确认了彼此的海上边界。中琉两国大量古代文献证明,双方的海上边界在中国钓鱼岛列岛最东端的赤尾屿和琉球最西端的古米岛(久米岛)之间的琉球海沟。此处因水深涌急,被俗称为“黑水沟”,也被1756年中国清朝册封使周煌称为“中外之界”。 据中国官方历史文献记载,钓鱼岛列岛至迟自明朝1372年起,就成为中琉官方交往的海上航标与中国水师(海军)抵御倭寇的大洋前沿。
钓鱼岛问题的产生可以归因于日本1879年灭亡琉球后向中国武力扩张的延续。日本明治政府在甲午战争前所有秘密调查钓鱼岛的最终结论是:“没有任何文字记载或口头传说佐证这些岛屿是本国的”(见以下影印件:1894年5月12日冲绳县知事奈良原繁给日本内务省县治局长江木干之的调查报告),并于1885年的调查中就已知这些无人岛已被中国命名并为清朝册封使所熟知(见日本外交文书第十八卷),因而未敢轻举妄动。
历史的转折点是1894年的甲午战争。日本明治政府正是在甲午战争胜局已定情况下,断定“今昔形势已殊”,才于1895年1月14日召开内阁会议,秘密决定把觊觎10年之久的钓鱼岛划归冲绳县的。这种未经谈判便通过战争先行秘密占领中国领土的行为,无疑是比利用马关条约霸占中国领土更为卑鄙。由于日本利用马关条约霸占了台湾及其所有附属岛屿,所以日本天皇有关冲绳地理范围的敕令中根本没有钓鱼岛或日本所谓的“尖阁列岛”。日本明治政府也从未在钓鱼岛建立国家标桩。日本决定占领钓鱼岛的所谓“依据”是,确认了其为没有中国人统治痕迹的“无人岛”。直到1938年日本侵华战争时期,外务省文件才把钓鱼岛作为占有“无主地”的一个国际法案例。也就是说,日本外务省1972年3月发表的有关钓鱼岛的基本见解,以1895年1月14日内阁秘密决议为根据,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而把中国的“无人岛”说成“无主地”本来就是日本偷换概念,非法占领钓鱼岛的侵略逻辑。中国政府和人民当然不会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