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各国应对儿童性侵犯招法 美国公开罪犯身份
近年来,针对儿童的性侵犯成为世界各国都要认真面对的一个重要话题。
早在1996年,美国就颁布防范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的“梅根”法案,公开罪犯身份,织紧法网打击性罪犯。
日本在1999年设立了儿童买春及儿童色情处罚法;2011年7月,韩国首部针对严重性犯罪进行化学阉割的法案获得通过。
在欧洲,很多国家的儿童性教育不仅仅讲述男孩女孩青春期身体和心理的变化,还着重普及预防保护教育,并将其纳入教育计划中。这类教育主要是教授儿童应付性骚扰的对策和技巧以及在危急关头如何自救或寻求帮助。
1994年,一名七岁的女孩梅根·坎卡在屋外玩耍的时候,被邻居邀请去看宠物。梅根从此再也没有回家,她被这个有两次性侵害幼童前科、刚被假释出狱的性罪犯邻居奸杀了。梅根案促使美国出台针对儿童性侵者的法案。
2003年,葡萄牙立案调查孤儿院百名男童性侵案。32名受害少年曾于上世纪90年代住在葡国首都里斯本的“关爱之家”孤儿院。
2012年6月,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前助理足球教练桑达斯基被控在15年间犯下了52起儿童性侵犯罪行。下图中为他被拘捕的场面。
美国:罪犯信息公布上网
公共场所严禁接近儿童
本报讯 1996年5月17日,克林顿总统签署了“梅根”法案,随后该法案在美国各州普及开来。
“梅根”法案规定,为避免有犯罪前科者出狱后继续危害社会,警方会录取强奸犯的指纹、气味和DNA等资料,并永远存档保留。强奸犯出狱后,他所在社区的警方还会将其照片、住址、外貌特征等个人信息放到网上以供读取,提醒公众留意防范。2004年,《梅根法案》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性侵儿童的罪犯,假释期间须佩戴手腕警告标志与电子追踪器。若一个人曾经犯案两次以上,出狱后还必须每3个月前往警方接受一次问询,甚至胡须、发型等体貌特征有所改变时,也必须及时向警方报告。
登记在案通常只是开始,有时性罪犯还被禁止接近儿童聚集的场所。在佐治亚州,性罪犯不得在距学校、教堂、公园、滑冰场或泳池300米的范围内工作或生活,违者立即逮捕。近些年,美国多地的社区已开始对性罪犯居住的地区进行管制,越来越多的公共场所禁止他们进入,其中包括北卡罗来纳州、华盛顿州、马塞诸塞州、亚利桑那州等。
在美国,虽然各州对强奸或猥亵未成年人的量刑不同,但都将其视为重罪。多个州法律规定,只要与14岁以下的儿童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出于自愿,一律按强奸罪处理。有五个州允许对强奸幼童者判处死刑。在美国,警方对儿童从事色情活动的打击始终严厉,甚至连家中藏有儿童色情照片都属于犯罪行为。
日本禁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
韩国:惯犯实行化学阉割
本报讯 在日本,援助交际常常导致性犯罪。为此,日本早在1999年设立了儿童买春及儿童色情处罚法,规定如果通过金钱让未满18岁的儿童提供性交或者性服务就被看成是“儿童买春”行为。与未满18岁的儿童进行性交或者猥亵行为时,无论有金钱往来与否都要受到处罚。
韩国是针对儿童性犯罪的高发国家,为此,韩国政府将儿童性犯罪的最高刑期由15年调至50年。2011年7月,韩国首部针对严重性犯罪进行化学阉割的法案获得通过。今年5月21日,韩国法务部首次对娈童癖惯犯朴某正式实施药物阉割,为期3年。韩国也成为亚洲首个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
欧洲:着重普及预防保护教育
本报讯 很多国家的儿童性教育不仅仅讲述男孩女孩青春期身体和心理的变化,还着重普及预防保护教育,并将其纳入教育计划中。这方面的教育主要是应付性骚扰的对策和技巧以及在危急关头如何自救或寻求帮助。
英国把性教育排进课程表,根据“国家必修科学课程”的具体规定来进行教育。儿童从5岁开始,就在学校接受有关防止性侵犯的课程。该课程将向学生解释身体的哪些部分属于私处,大人摸不得。遭非礼的儿童往往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因此,他们需要这方面的知识。
瑞士儿童保护协会也发起过一项小学生防止性侵害宣传教育活动。这项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为“我的身体属于我”,主要以交互式展览的形式向小学生说明什么是性侵害,与异性接触应该掌握的分寸等问题,同时让他们知道在遭受性侵害的时候应该怎样求助。这项活动的教育对象除小学生外,还包括他们的老师和家长,因为他们对小学生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惩治强奸儿童犯上,德国恐怕是欧洲最为严格的。与美国相同,与年龄在14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一概视为强奸。心理学家研究证明,很多犯有强奸罪的罪犯在被释放后都没有真正改过自新,还会第二次、第三次走上同样的犯罪道路。单靠刑罚,难以阻挡犯罪。
有鉴于此,德国允许性犯罪者自愿选择是否通过外科手术进行“化学阉割”。所谓化学阉割主要是指通过注射雌性激素和抗抑郁药物,降低性冲动。作为减刑假释条件,对恋童癖罪犯实施药物治疗。(王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