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称2012美总统大选为历史上“最昂贵”大选 (2)
海外筹款成谜
在国内展开“吸金”大战的同时,竞选双方还广开财源,将目光瞄准海外筹款。研究显示,从1992年到2008年,美国大选候选人争取到的海外筹款逐年上升,其中超过70%的资金来自欧洲,伦敦、巴黎和日内瓦是主要的筹款地。而从历年的海外筹款结果来看,民主党技高一筹,筹得的资金为共和党的3倍之多。
截至7月底,奥巴马从海外美国人手中筹得近60万美元,罗姆尼约筹得32.5万美元。不过,这并不包括民主党和共和党委员会,以及罗姆尼7月欧洲和以色列之行获得的筹款。有报道称,罗姆尼在伦敦和以色列分别筹到了200万及100万美元。
“捆包者”在海外筹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从朋友或同事那里筹集款项,然后一并交给所支持的候选人。奥巴马团队公布了9名“捆包者”的名单,并称他们至少筹措了200万美元。
而一个关注大选的网站显示,罗姆尼近5个多月来没有公布“捆包者”筹款的任何信息,该网站及不少舆论呼吁罗姆尼阵营增强海外筹款的透明度。
美国法律规定,禁止外国人向政治竞选捐助资金,但居住海外的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则可以依法进行捐助,每人提供的个人捐助不得超过2500美元,另外可以对党派委员会捐赠3.08万美元。法律还要求竞选团队、党派委员会及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对所获捐款进行认真核实,拒绝其中任何“不合格”的捐助。
但法律留下了许多“灰色空间”,这让海外筹款成为一道难解的谜团。美国法律规定,享受国内税收法501(C)(4)条款税收减免的美国非营利“社会福利”组织,以及按照501(C)(6)条款成立的商业组织和协会,可以通过资金支持影响联邦、州和地区选举,并且无需公开捐助人的身份及捐助金额。
“上述条款为国外资金流入美国的竞选体系提供了潜在途径。要让美国的执法机关从浩瀚的秘密资金中鉴别出海外资金赠礼,几乎是不可能的。”法律专家亚当·利奥兹说。
利奥兹认为,最高法院2010年对联合公民诉联邦选举委员会一案作出的裁决,为由外国所有或控制的企业影响美国选举提供了非常实际的可能性。利奥兹说:“由于大多企业捐赠都是通过商业协会或非营利性组织的渠道秘密进行的,我们可能永远不会知道其中的真相。我们也不会知道,这在2012年大选中会不会成为问题。”(记者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