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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总统准备春节实施特赦 对象可能含亲信引争议

2013年01月15日 14:0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韩国总统府青瓦台1月9日对外证实,总统李明博有可能在2月10日即春节前后实施任内最后一次特赦。虽然根据韩国法律,特赦属于总统的固有权力,且本届政府已经不是首次特赦,但由于本次特赦对象有可能包含总统的亲信,因此引发了韩国政界和媒体的广泛争议。

  总统任期末特赦成惯例

  1月9日,韩国总统府青瓦台对外证实,因为已经到了本届政府的执政末期,因此很多宗教界、经济界以及政治圈中的人都开始请求举行特赦。“如果发布特赦令,有可能会优先发布有关生计型犯罪的国民大统合赦免”,政府目前正在考虑到底应该以怎样的标准进行特赦。前总统府秘书室长任太熙对外表示:“从某一侧面看,特赦可被看作政权交替期的大融合措施”。

  有消息称,特赦时间将定于本届政府任期结束前2周左右的2月10日。

  虽然具体的特赦对象还没有确定,但韩国媒体却纷纷引用青瓦台内部消息称,赦免对象将包括李明博总统的亲哥哥李相得(前新国家党国会议员)、前广播通信委员长崔时仲(亲信)、世宗Namo会长千信一(亲信)、李明博总统夫人金润玉的堂兄(KT&G理事长)金在烘等人。因为这些人普遍年龄偏大,因此正在被考虑纳入特赦名单。

  根据韩国法律,特赦属于总统的固有权力之一。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韩国历届总统总共进行了46次特赦,被特赦的人员高达20万人。本届李明博总统任期内共进行了6次特赦,涉及对象22629人,其中就有韩国主要的财阀,包括三星集团会长李健熙、现代汽车会长郑梦九、SK集团会长崔泰源等。

  任期末进行特赦已经成为韩国总统的惯例,并往往引发争议。前总统金泳三在任期最后一年的1997年12月初、前总统金大中在2002年12月31日都发布了特赦令,共计释放了100多人。前总统卢武铉在任期最后一年的2007年12月31日共赦免75人,包括林东源和辛建两位国情院长和自己的亲信前青瓦台总务秘书官崔导术等。

  无独有偶,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1法庭在1月10日进行的案件审理中,检方以李相得从储蓄银行非法收受贿赂的罪名要求法院判处其3年有期徒刑和7.5亿韩元罚金,而涉案的前新国家党国会议员郑斗言也被求刑1年6个月和1.4亿韩元罚金。法院将于1月24日正式宣判,鉴于下月10日左右李明博总统可能宣布特赦,因此李相得是否包含在特赦名单中备受瞩目。

  由于李明博总统此次特赦的对象可能包括其亲信,因此执政党和在野党都高分贝进行批评。新国家党最高委员沈载哲11日公开表示:“同样都是犯罪的人,为何有人继续服刑,有人就获得赦免……不能对特权阶层进行司法特惠。”

  最大在野党民主统合党11日也公开表示,现政府的这种行为属于“利己特赦”。该党国会首席副代表佑元植表示:“过去封建王朝帝王进行特赦,即使把罪人都释放也不会释放受贿的罪犯,希望参照古代的法律进行特赦。”

  韩国新当选总统朴槿惠虽然对李明博总统的特赦也表示质疑,但考虑到回避与现政府的矛盾而没有公开发声,朴槿惠也对政权交接委员会的委员们下达了“封口令”。

  韩国《东亚日报》10日发表社论称,对生计型罪犯进行特赦可以被韩国社会容忍,但如果特赦对象包括总统亲信的话则很可能被视作赦免权的滥用并损害司法独立,这有可能加大行政对司法的干涉并导致社会对腐败的麻木。

  《首尔新闻》10日的社论则认为,虽然特赦是总统的固有权力,但对权力型腐败高挂免罪符的话,将无法说服韩国国民。历届总统在执政末期都打着“实现国民团结”的旗号对犯法亲信或政治人物进行特赦,这动摇了法治的根本。由于总统特赦无需国会同意,因此指责特赦权被滥用的意见很大。甚至有人认为如果这种总统任期末的特赦持续发生,那么即使再过一千年韩国也无法成为法治的先进国家。

  特赦对象应严格甄选

  韩国《京乡新闻》12日的报道认为,世界很多国家都有总统特赦制度,但特赦对象和方式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特赦对象必须要接受外部机构的审核以防止特赦权被滥用。法国就明确规定,腐败的公职人员、违反选举法的罪犯、恐怖主义罪犯、对未满15岁的少年性犯罪人员、毒品犯和走私犯等原则上都排除在特赦对象之外。丹麦则明确规定曾经在政府担任部长以上官职的人犯罪不在特赦范围之内,以防止政府高官离任后利用自己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

  但是韩国特赦所受到的限制则少得多,这主要是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对特赦的牵制名存实亡。波兰宪法中就明确规定:“总统在进行特赦前必须征求大法院的意见”,这是为了防止法院的有罪判决因为政治因素而被无视。韩国也有审查特赦对象是否妥当的制度,这就是在法务部成立的由9人组成的“特赦审查委员会”。但是该委员会的委员长是法务部长,委员由法务部长任命或委派,因此几乎无法真正发挥审查效力。

  朴周民律师就表示,虽然现行法律规定特赦对象在形式上要经过“特赦审查委员会”,但该委员会委员长是总统任命的法务部长,所谓的民间人士也由法务部长指定,因此想要完全中立很困难。朴周民认为,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应该多样化、中立化,应强化特赦审核程序,特赦对象必须听取司法部门意见。

  《韩国日报》10日的社论也认为,如果总统府和法务部要实施特赦,那么应该考虑的就是把权力型腐败的犯罪分子排除在特赦名单之外。如果总统的亲戚或亲信被特赦,国民的不满和反驳将“喷涌而出”。此外,对财界巨头的赦免也必须慎重,应根据罪犯的年龄、健康状况、赦免后对社会的贡献等,严格甄选特赦对象。(记者王刚)

【编辑:叶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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